外扩展的前沿。在这种差序格局下,诸区域的等级高低是从中心向蛮荒逐层递减的。但是,边疆的地位虽然比中心要低,却并不会使得边疆的尊严被剥夺。相反,在整体的秩序结构中,每个部分都起着各不相同、彼此无法替代的功能,都不可或缺,其各自的尊严都来自这种不可或缺性。等级差异所带来的不是尊严的区别,而是责任的区别。<spass="mark" title="美国学者洛夫乔伊对这样一种差序格局下的整全性伦理秩序,曾经做过非常精彩的观念史梳理。参见[美]阿瑟·O.洛夫乔伊《存在巨链:对一个观念的历史的研究》,张传友、高秉江译,商务印馆,2015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帝国中心肯承认边疆应有的尊严,边疆是可以接受自己相对于中心的次等地位的。在古典帝国的视野下,个体的意义与价值也必须在超脱任何个体(包括君主在内)的整体秩序当中才能获得体认,整体秩序是世界的根本意义框架,是思考政治正当性的出发点。
但是,在现代国家中,那种对于世界秩序的差序性理解被普遍的平等置换掉了,思考政治正当性的起点也从整体秩序转换为个体的主体性。在现代国家的叙事结构中,不再有什么基于等级差异的比例性尊严,尊严是寄托在每一个平等个体身上的,基于个体彼此之间对于对方主体性的普遍承认。从国家的空间结构角度来看,古典帝国时代,帝国中心不认为边疆有独立于自己之外的主体性,边疆只有通过中心才能获得自己的价值和意义;到了近代一系列革命之后,不管对于个人还是国家,不需要通过任何人做中介,每个人和每个国家都拥有自足的价值和意义。<spass="mark" title="列奥·施特劳斯曾对这样一种古代与现代的秩序观念的差异做过极为深刻的讨论。参见[美]列奥·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彭刚译,生活·读·新知三联店,2003年。">
正是经历了政治正当性的这种“古今之变”后,边疆开始成为一个问题。由于现代叙事中预设了所有人、所有地区的平等,故边疆不再像古典时代一样首先是文明概念,而是被还原为一个纯粹的地理概念。边疆的主体性应该是自足的,国家的政治叙事也承认这一点,从而在文明意义上不再有边疆;但是由于各种历史与现实的原因,国家的中心区对于边疆享有各种优势,以至于中心区在政治实践中总是有着不自觉的对于边疆的居高临下之感,那种有着等级之分的边疆又被隐性地继续了下来。
可以说,在古典时代,是有边疆、无问题,边疆在整体秩序当中的地位名实相副,对边疆来说不存在什么生存困境。在现代性诞生之后,则是无边疆、有问题;与中心地区有着高低之分的边疆在理论上不存在,在实践上却隐性存在。理论的承诺与现实的体验之间的张力,在现代世界构成了边疆地区的一种生存困境。这种生存困境并不是物理意义上的,而是精神意义上的:边疆地区的主体性,在现代国家的政治叙事和历史叙事当中,虽在原则上被承认了,却在事实上迷失掉了。
对大国来说,边疆的存在是一种必然,但倘若边疆不能在国家的叙事当中获得一种主体地位的承认,则前述的生存困境将无法获得化解,而国家对于边疆的治理也很有可能会措置失当。民族主义的观念结构,会直接形成对这个问题的遮蔽,更遑论解决问题。
<spass="bold">2.普遍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冲突
中国作为一个超大规模国家,无论它是强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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