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是代表人类对普遍秩序的一种维护。
但是换到大陆国家的视角,则可以说,先例的特殊性正决定了其适用范围的有限性,除非该先例所引导出的国际法原则可以经受深刻的法理审核,否则不应任意扩展其适用范围;而那种警察行为化的战争实际上是对诸多可疑先例的强化,这会取消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取消古典战争对于价值的深沉承诺,用貌似中立的技术替代了政治,模糊掉对于价值的理解与追求,<spass="mark" title="施密特在《政治的概念》一文中,便对这一问题发起了极为深刻的反思。该文载[德]卡尔·施密特《政治的概念》,刘宗坤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 并在实际上固化了先行国家对于国际秩序的垄断地位,这是特殊性对于普遍性的一种绑架。于是,真正的战争就在这样一种质疑中获得了正当性的基础——不是在现行国际法意义上的正当,而是在更本质的伦理意义上的正当。
真正的战争,不是基于对给定普遍秩序的维护,而是要将这种普遍秩序的“伪普遍性”击破,将战争转化为一个民族对于自身命运的勇敢决断,对于人类的世界历史命运的主动担当。这种意义上的战争,同样可以说是一种革命,一种对国际秩序的革命。
<spass="bold">三、内部革命与外部革命
<spass="bold">1.两种革命
因此,后进国家的现代转型,可能会伴随着两种革命,内部革命与外部革命。这两种革命,都会具有政治经济学意义和政治哲学意义。它们不一定都呈现为暴力形式,关键的是我们可以从中看到革命性的变迁,看到整体的叙事逻辑与正当性基础的更新。
所谓内部革命,就是指通过革命而实现对于传统的差序社会格局<spass="mark" title="各种文明下的传统社会都是差序格局的,只不过不同的文明对于差序本身的伦理意义的解释有所不同。"> 的突破,实现普遍均质人民的自我塑造,从而从君权神授的政治走向人民主权的政治。对应地,在这样一种新的正当性基础上,会形成一些新的法律原则和政策,它们对社会财富的分配会形成一种规范性作用,使得现代经济对于转型社会所带来的撕裂效应得到某种缓解。——当然,这是理想状态,在现实当中,并不是总能实现这种理想状态,因为现代政治并不仅仅涉及正当性基础的问题,还涉及对复杂社会的抽象治理能力问题,这不是一场革命就能带来的,而是需要时间来积淀的。
所谓外部革命,则是指对于既存世界秩序、对于“伪普遍性”的冲击与挑战。对欧洲的后进国家诸如德国、俄国来说,这意味着对于英国所主导的“商人秩序”的挑战;对于非西方国家来说,则意味着对西方基于“文明”与“野蛮”之分而成的二元外交体系的挑战,以及对于“中心-边缘”的国际经济格局的挑战。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冲击与挑战的直观呈现,往往都走向了其最初的政治哲学承诺的反面,这里面深刻地反映着人性的有限性;但其政治哲学对于既存秩序所提出的问题并不因此沦为伪问题——虽则实践者给出的经常是坏答案——而是有着值得深刻反思的内涵存在,实际上对于这些真问题的反思,已经融入世界秩序的演化进程当中了。我们都可以清晰地感受到,无论从现实秩序角度,还是从正当性标准角度,今天的世界已经与二战前的世界大不相同,更不用说19世纪的世界,而这正是与这一系列给出过坏答案的努力相关的。这些努力并不是历史当中会被轻易抹去的痕迹;它们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