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新知三联店,1997年,第143页。"> 这样一种结果,自为真正的士君子所不齿,最终,荆公的“伦理、官僚世界”当中的“伦理”,转化为制度性的专权;当中的“官僚”,则转为投机钻营的小人的晋身之途。故在荆公去职后,诸新法多转为奸佞之徒的聚敛之道,新党的理性从为公的事功堕落为谋私的心计。
王荆公变法,初衷在于富国强兵,以应边患。但其结果难免法统对道统的侵蚀,以及官僚团体对于法统的再侵蚀,长此以往,事情必不可收拾。故而司马温公力护祖宗之法,以此来对君主及作为君主意志延伸的官僚形成制约。在君主奉天承运的时代,倘社会中再无诸侯或豪族,则传统所代表的天意是制约君主的唯一力量;传统通过士绅阶层世代传承,他们成为理学的政治、伦理实践的担纲者,维护着自生秩序的民间基础。
可以说,王安石提供了对国家的抽象治理基础,但是当时的治理技术还跟不上。好的治理技术需要有庞大的财政支撑,这又以发达的民间社会力量为前提。司马光对于传统的卫护,保护着自生秩序,提供了发达的民间社会的可能性,却与王安石的治理技术之间形成了尖锐对立。平民社会在实践层面有着对于政治世俗化的需求,但帝国在精神层面的伦理和政治并未分离,这就形成了结构性矛盾。王安石与司马光之间的对峙,实际上就是一个时代的错置。在现代社会,需要有王安石与司马光的并存,但这是以现代经济为前提,现代经济则以一整套的现代法权秩序作为其制度前提;而在现代经济能力与现代法权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司马光最终必定能够胜过王安石,因为钻营之辈的政策难以贯彻始终,最终稳健的力量会成为各种社会力量的普遍选择。
但是在这个选择稳定下来之前,新党旧党之间的政争已经超脱了单纯的政见之争。王荆公、司马温公之政争犹不失君子之风,但其后续者之争则堕入个人意气乃至单纯的争权夺利,政治的水准遂急剧败坏。以致在北境即将出现鼎革巨变之时,中原帝国却既无法理解这个新的格局,反而与新兴的强大蛮族女真合作来打倒业已高度接受中原文化、与己和平共处已历百年的大辽;又无政治担当来履行与女真的海上之盟,每每机会主义行径试图占小便宜,被女真揭露后旋即又百般遮掩,各种反复无常背信弃义,图小利而蹈大祸。<spass="mark" title="比如,宋金双方约定了不许从对方占领的土地上招降纳叛,大金占领了大辽的土地之后,大宋却偷偷鼓动那些土地上一些原本是大辽将领的汉人来投降自己;真的有将领来投降了,大宋这显然是违约了,金国来找大宋算账,大宋却矢口否认;待到大金拿出证据,大宋就从军营中找个与前来投降的将领长得相似的人杀掉,把头颅给大金送过去;但大金识破了这是个假的,大宋又不得不把那个真的降将再杀了送过去。这种做法,让大金不肯再相信大宋的承诺,也让此前早就投奔大宋的辽国汉人将领极为寒心,待到宋金再起冲突,他们很容易就被大金给招降了。在北宋末年,类似的昏招数不胜数。可参见何忠礼《宋代政治史》第九章《“海上之盟”及北宋的灭亡》,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年。">
这样一种低劣的政治能力,终致靖康之变,北宋末代帝室于此近乎咎由自取。南宋朱子言及此段历史,亦是抑制不住地愤慨:“今看着徽宗朝事,更无一着下得是。古之大国之君犹有一二着下得是,而大势不可支吾。那时更无一小着下得是,使无虏人之猖獗,亦不能安。……夷狄犹能守信义,而吾之所以败盟失信,取怒于夷狄之类如此!每读其,看得人头痛,更无一版有一件事做得应节拍。”<spass="mark" title=&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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