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神历1327年,菲利亚拉公国天狼山下的蓝灵城郊
“唉,真倒霉,为什么像我这样英俊潇洒兼才华横溢的人会出生在这个鸟都不来的地方,除了烂天狼(山),就是死魔鬼(森林)。还整天被城卫所的人拉去搞什么流浪孩童教育什么什么的,更成天受邻校那群混蛋的欺负。老天呀!帮帮我吧!”一个仍带童音的声音从一间黑暗的破房子中传了出来。这是一间不知被遗弃了多久的房子,四壁满是破洞,没有门窗,仅在几个较大的,看似窗户的洞上贴了几张废纸,房顶上钉满了木板,勉强可以遮遮风雨住蚌人。
接着又是一声叹息,然后是身体翻动的声音,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不过还好,在凑齐十五个铜币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说这些话的是一个叫那华的十六岁的流浪儿,父母死于战乱,从小便住在这里,靠偷盗为生,行乞为副业,插科打诨为绝招。
这时,一个阴险尖锐的难听声音在房外响了起来:“呦,好有志气呦,但不知那华大哥离开这后想去哪呢?是看守所?还是监狱呢?摁?哈哈哈哈”说着便大笑了起来,随之而起的,是十几个孩童充满讥讽的笑声。
那华身体一震,坐了起来。很明显的,外头那人决不是什么好东西,更不是什么好惹的,但那华还是倔强的反击道:“唉呦,我还以为是谁,原来是城守大人家大名鼎鼎的败家子,窝囊废马耳他和他的一群狗呀。”
马耳他显然十分生气,以吼的方式说道:“好小子,这么嚣张。伙计们,给我上!”说罢,带头冲进了那间没门的破房子,跟着他的,是那十几个讥笑那华的孩子。
砰砰声不绝于耳。数分钟过去了,马耳他那难听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好小子,被我们打了这么久,哼都不哼一声。”一个孩子献媚道:“那是因为老大您手下留情,要不然”“够了。”马耳他打断他的话,阴沉的道:“我们走。”说罢,离开了那所破房子。那个拍马屁拍到马腿上的孩子尴尬的干咳了一声,带着其他孩子跟着马耳他后面离开了。
其实,马耳他并不是很坏,只是出生于城守家中,带有一些贵族孩童共有的骄傲。他更非什么败家子,窝囊废,相反的,他被称为蓝灵学校的天才,在各方面都很突出。但是,不久前,出现了一个可以与他抗衡的人,那个人就是流浪儿学校的天才生——那华。虽然那华是个天才,但因为是流浪儿的缘故,他的天才只被人们挂在嘴边,其实,他和其他流浪儿一样,吃了上顿没下顿。但是,这对于马耳他而言已是很大的耻辱,所以,他便时常找那华的麻烦,但在一次次的事情过后,他反而更加欣赏那华这个人。
马耳他带人离开,那华缓缓的爬了起来,走到一堆干草上又到了下去,呻吟道:“这群混蛋,每次下手都这么重,骨头都快给打散了。看来,又要上天狼山去找几棵天狼草了,唉,这天狼山什么都不行,就这天狼草是好的,能止痛,还能当饭吃。”说完有呻吟了几声,便走出了破房子。
这时,才能看清他的样子。他虽只十六岁,但已青年人的高度,宽肩窄腰,但因为是流浪儿,后天营养不足,故显得有些瘦弱,可是长相却十分惹人喜欢,一头金黄的头发,额角宽阔,浓黑如剑的双眉下有着一双机灵有神的眼睛,鼻高梁宽,嘴角总是挂着阳光般的微笑,露出两排雪白平整的牙齿。他那瘦弱的身躯配上这样的相貌,别有一种魅力,不过现在被打的鼻青脸肿,兼且穿着一套比乞丐也不遑多让的打满补丁的脏衣服,却也非常可笑。
天狼山,菲利亚拉公国排名第六的山,并非因为它很高,而是因为它的险。这座山山道很窄,只可容两人并肩,一路上时有石块落下,而且异常的陡,山的三面都是悬崖,下面更是只见有人进不见有人出的魔鬼森林。这样一座山又有几人敢上,不过,现在,正有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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