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当初我才参加工作的时候所没有意识到的.这不仅仅是象帮老大娘提东西那样简单的.那么,我当初解救出来的孩子,是爱他还是害他,是对社会有益还是有害?
我是警察,我不是为了家庭团圆时的感恩涕零的场面,我更喜欢一句话,就是相濡以沫不如两忘江湖。
我帮你找回孩子,就是以后不要再给我添麻烦,我宁可天天在所里没事做,我管区里的人们全不认识却仍过得自由自在,才是最好的。
你知道吗,我解救过的孩子当中,有的,已经和养父母处得不错了,孩子已经认不出原来的父母,却现有的父母却依依不舍,解救时,你看到的场面和母子分离的场面是一样的。我开始怀疑,我的做法,不,是我们警察,也不,是我们社会哪里出了问题。而这样问题的后果将是社会本身也不愿意发生的。在我负责的案子当中,这些孩子也不是找不回来,但找回来后,再次被拐的事情仍会发生。有一个孩子就是这样,被拐了好几次,好象有三次之多吧。一直到最后一次,我再没有把他找回来。这是我记得最清楚的一个案例。
我虽说是被借了过去,可我负责的案子仍没有变。只是不再受派出所值班的限制,直接听命于主任的工作安排,专心致志地破我的案子。也就更有时间考虑这案子背后的意义。说实在的,破这样的案子的智力难度并不大,不需要解一个又一个智力题,很多时间都是提问,记下线索。接着又去落实线索的真伪。只要投入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案件大部分都能破。我是这么认为的,但是这个工作量非常大,往往一条线索你跑下来,落实到最后都只是能证明那是一条假线索。体力活,这纯属体力活。
然而,在工作中,我的思考中,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有了一个主意.这个主意一出现,我顿时被我的想法吓坏了,但我静下心来想来想去,这并不是不可行的.从各方面考虑,所有的事情都得到了圆满地解决,听我说,我说是原来,也就是我还没有当父亲的时候,但即使是现在,从理性的角度出发,我也认为我的想法是正确的.出于这一点,我也开始承认爱多少是有其自私的一面.
话回正题,我越想就越兴奋,但是我又不能和人说,我知道我说出去后的结局会如何.我压抑着我的想法.但是你知道,压迫越大,反抗也就越大.我心里越说不行,可不经意间就有一种声音在反复论证这个想法的可能性。最后,我被一件事情激怒,我终于爆发了,我决定将我的想法付诸实践,让它变成事实,事实能说明一切。我当时想,如果我的想法是真理,我注视就要成为为真理而牺牲的布鲁诺一样。我是不是想得太大啦,没办法,谁让我当时年轻呢?
那是在一个小孩第二次被解救的时候,这个父母当时在局里开新闻发布会的时候没有出现,让在场地记者一阵报怨,少了许多亲人团聚的镜头,有的甚至轻声发出孩子是否真的需要这样的父母的问题,不知局长是否听见。局长也虎着脸,所长灰溜溜地领着孩子回到了所里又住了一天。我是该案子的经办,自然少不了挨一顿臭骂。
我做好最坏的打算,和所长说,给孩子置办一套好衣裳,建议给孩子的早点做成牛奶煮鸡蛋,再把午饭弄得好一点,请一家子吃一顿,这样,孩子的父母才肯来。所长没好气的说好啊,你出钱吧。
我一气之下,让女朋友从她嫂子那里拿了一件她小侄子的衣服来穿上,虽说式样旧了一点,可是全新的,是当时生孩子的时候同事送的礼,(估计那同事也是单身,买成二三岁孩子的尺寸了,当时就没用上。)
第二天一大早,我又带着孩子去门口的早点摊上叫了一份牛奶鸡蛋。果然,快到午饭时间时,孩子的父母出现了。所长因为有气也就没有出现,我就将孩子送到父母手里,办了手续,一再叮咛父母们,不要再把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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