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本就对何昆忠诚有限,此时见人家都打上门了,为求活命,这群人很积极地配合着郑军的人,有了这群内应,找寻珠宝现金的工作,顿时变得轻松了起来。否则,要在偌大的“清香小筑”中翻出这些东西来,还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时间,郑军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
将抄何昆老底的事情交给了范思哲和赵德全负责,郑军带着龙一,来到了金河的房间,按照金河的描述,他找到了床头下的暗格。
暗格设置得很隐秘,若没有金河的指引,郑军即使到了这个房间,也断断不会发现暗格的秘密。
打开暗格,郑军发现里面除了金河说的书和夜明珠外,还有一把黑乌乌的匕首,非金非木,看不出是什么材质做的。
郑军拿起匕首,信手在床上划了一下,不禁吃了一惊,这匕首看似毫不起眼,却锋利得很,很轻易地就在床上划出了一道刀痕,好像毫不受力一般。
郑军对这匕首大感兴趣,为了验证这匕首有多锋利,他扬起匕首来,对准龙一手中的大刀就是一削,连金属相撞的声音都没有发生,匕首很轻易地就将龙一的大刀削成了两截,大刀前半截“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两人都被这匕首的锋利给吓了一跳。
好东西啊!
郑军想起了武侠小说中对宝刀宝剑的描述,吹毛断发,削铁如泥,这八个字用来描述这把匕首,最恰当不过了。
郑军将匕首递给龙一道:“这匕首就交给你了,好好地爱惜他吧,你那把三角刀,以后就别带了。”
郑军知道龙一有随身带武器的习惯,这把匕首,最适合的主人就是龙一了。
龙一不敢相信地看着郑军道:“军哥,你真把这匕首给我了?”
“靠,你要不要,不要我就自己留下来了。”郑军作势收回匕首。
“要,要,我要!”龙一慌忙接过匕首,喜滋滋地把玩起来。
看见龙一痴迷的样子,郑军微微笑了起来,这龙一对他忠心耿耿,这匕首当做是对他的奖励吧。
作为郑军的贴身侍卫,匕首给龙一,就和郑军自己收藏起来一样,而且,郑军也明白,现在不再是冷兵器时代了,这匕首再锋利,论战斗力也比不上一把五四手枪,做个顺水人情,何乐而不为。
这就是郑军的高明之处,他总能够让手下对他忠心耿耿。
不理会高兴得手舞足蹈的龙一,郑军从暗格里拿出那本书来,放在衣服的内口袋里妥善地收藏好了,决定回去后再好好看看。
至于那颗金河口中是家族继承人信物的夜明珠,郑军也毫不客气地收了起来。当然,这并不是说郑军准备拿着它去燕京争夺那份本属于金河的财富。除非郑军脑袋进水了,不然他做不出这么傻的事情,这个叫做苏紫烟的女人,既然能够让金河灰溜溜地窝在s市不敢出头,肯定不是等闲角色,以郑军现在的实力,去趟这趟浑水,简直是活得不耐烦了。
钱虽然是个好东西,总得有命花不是。
郑军之所以将夜明珠收起来,原因很简单,这么大的夜明珠,郑军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东西肯定是价值连城的宝物,这种好东西,郑军又怎么错过,将来万一缺钱送去拍卖,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选择嘛。
若是郑军知道这颗夜明珠将来会给他带来多大的麻烦后,打死他也不敢动这颗夜明珠的主意了。
金河的房间很简单,除了暗格里面这几件东西值钱点,基本上就没有其他值钱的东西了,这一点郑军不得不佩服金河,一看他的房间就明白,这就是一个潜心修炼武道,不贪图享受的真正的武者。
郑军从金河的房间走出来的时候,范思哲那边的抄家行动也接近了尾声,尽管有了心理准备,但看到院子里堆积如山的现金以及金银珠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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