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再次炮轰羊城晚报及旗下采访记者余晓玲(第3/5页)  妻乃上将军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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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岁的孩子如果真能写出一本超过两百万字的来,我只能说是天纵奇才、吾辈不及

    当然了,这样的孩子哪还用上高中,直接大学进修、出国深造得了。

    换而言之,你连该三国之宅行天下的一章都没看过,就直接武断地认为该三国之宅行天下是由那孩子李某所写,你说我指责你不负责任有错么

    连这种只需要十几秒钟的核实方式都没有验证,我想你也绝对不可能会打电话给起点编辑,请他们核实,对吧

    所以,你就是不负责任你必须为这次侵权的事件负最大的法律责任

    不要问我为什么,因为你是记者,记者的宗旨就是核实报道、真实报道,你笔下的每一个字,你用键盘敲出来的每一个字,都需要负相应的舆论以及法律责任,决不能胡乱报道,对么如果你说不是,那我没话说。

    更让我感到哭笑不得的是,你在报道中称三国之宅行天下的前半段因为态度问题稍有微词,但是中后期十分耐读,那我告诉你,那是因为三国之宅行天下是我的第一本。

    再次言归正传,现在说说关于致歉的话题。

    大概八点多钟的时候,李某的父母给我打了电话,请求我尽可能地庇护一下李某这个孩子,我答应了,因为他还只是一个孩子,他还有美好的未来。

    之后,我与我妻子在电影院看变形金刚4时候,羊城晚报的记者余晓玲再次打来了电话,也就是前文所说的时隔半日,她多半已经请示过了该新闻报社领导,并且我怀疑该领导给她吃了定心丸。

    在十点钟那通电话中,余晓玲直接询问我的要求。注意,这时她的语气已经开始有点强硬了。

    首先余晓玲告诉我,她已经请示过她的工作单位、即羊城晚报的上司,斩钉截铁地告诉我,羊城晚报作为一个大的新闻媒体,是绝对不可能向个人刊登什么致歉信的。这是原话吧我有诬陷你么

    我当时听了之后就挺纳闷,为什么羊城晚报作为一个“大”的新闻媒体,就“绝对”不可能刊登致歉信呢

    虽然说主要责任在于你余晓玲小姐,但是羊城晚报按理来说也有连带责任不是么因为你是那里的员工。是那里的记者。

    是因为怕掉面子毁声誉

    呵呵,应该不会吧,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在教科书用这句话教育我们国家下一代的同时,难道你们作为这些孩子们的前辈、榜样,就已经将这句话给彻底丢掉了么

    纠正之前所犯的错误,勇于承认错误,在我看来只会让人觉得羊城晚报是一个实事求是,敢于并且勇于承认报刊错误。并且刊登真实事件的新闻媒体。不是么

    这么说来的话。应该对你的工作以及对羊城晚报的新闻报业有着推动作用才对,不是么

    再者,连都说过要“实事求是”呢,并且。“实事求是”可是我们国家执政党的核心指导思想,这一点,你不否认吧

    如果你不承认这一点,我希望你能大声勇敢地喊出来,我想会有人请你去喝茶的。

    而如果你承认了这一点,那么就请你告诉我,为什么我需要羊城晚报“实事求是”地报道新闻,挽回对我负面影响时,就变成了你口中的“绝对不可能”了呢

    好了。这个话题暂时告一段落。

    在当时羊城晚报的采访记者余晓玲对我说了“不可能之类”的话后,我当时说实话是很愤怒的,从什么时候开始,舆论已经变成这样了明知做错了事,发出了错的报道。但要更改、澄清、报道竟然是一句“不可能”,至于理由,因为羊城晚报是一个“大”的新闻媒体。

    当时,我的妻子也从电影放映厅出来了,她也听到了这些话,提醒我说既然致歉不行的话,就索赔吧,总好过白白受气。

    我一听心想也对,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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