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地找我报仇?在脸上画上这些东西,遮挡自己的本来面目,算什么大丈夫?”
贾珂深知做事要“打蛇打七寸”,眼前就有九幽侯好大一个把柄,他若不利用这个把柄来对付九幽侯,而是跟九幽侯就大丈夫一事唇枪舌战,那实在是犯傻。
当下哈哈一笑,说道:“我这人向来随和,你若是大丈夫,我自然也是个大丈夫,你若是小人,那我也好做个小人了。”
然后指着赵无忌的尸体,笑道:“有一个傻小子,为了报仇,拜了一个高手为师,留在高手这里学武,过了几天,这个傻小子的媳妇竟然找到了这里。这个高手见到傻小子的媳妇就动了心,但这傻小子的媳妇对这傻小子一心一意,而且这个高手因为各种原因,已经没法做傻小子的媳妇真正的丈夫了。但他还是想要傻小子的媳妇跟着自己,你想得怎么做才好?”
王怜花笑道:“如果我是这个高手,我若直接杀了这个傻小子,傻小子的媳妇岂非要恨我一辈子,就算她和我在一起了,和一个恨我的人过一辈子,实在没什么滋味。何况傻小子的媳妇如果真的爱极了傻小子,见傻小子已经死了,不免要自杀殉情,或是自杀之前,先杀了我,给傻小子报仇。这样做万万不可。
要我说啊,反正傻小子的媳妇其实不确定,傻小子是否在这里,傻小子更是不知道,他的媳妇过来找他了。我就先找个由头,把傻小子关在一间屋里,禁止他离开屋子半步,同时严令禁止其他人告诉傻小子的媳妇,傻小子就在这里,然后用傻小子的下落为由,将傻小子的媳妇留下来。
她根本不知道,傻小子现在在哪里,我是她唯一的线索,她为了找到傻小子,当然会心甘情愿地留在这里。她既然留在这里了,我就可以与她朝夕相处,想办法让她爱上我。但这样还不够,因为她的心里想的还是傻小子,而不是我。所以接下来我要做的事情,就是想办法毁掉傻小子在他媳妇心里的形象。
傻小子的媳妇与我朝夕相处的这些天,傻小子一直自己住在一间屋里,我不仅要他不许离开那间屋子,我还不许仆人与他见面,仆人每次把饭送过去,就匆匆离开了,至于傻小子吃剩的饭菜,用过的便桶,穿脏的衣服,因为没人收拾,就全堆在屋子里。屋子里又脏又臭,生满了蛆虫,傻小子在这样的屋子里,连着住上好几个月,你说会是什么模样?”
贾珂拍手笑道:“好主意!到时候我再选个阴雨连绵的日子,带着傻小子的媳妇去见傻小子,而且我不会告诉傻小子的媳妇,她将要见到的人是傻小子。那间屋里堆满了便桶和残羹剩饭,气味臭不可闻,阴雨天气,气味比平时还要难闻数倍。
傻小子的媳妇从没过过苦日子,肯定受不了这味,如果她能当着傻小子的面,恶心的吐出来,那就太好了。他们见过以后,我就找了理由,带着傻小子的媳妇离开这里,然后在路上告诉她,那个把她恶心到吐的人,就是她的丈夫,她的丈夫练武功练傻了,什么都不知道了,总而言之,屋里那么脏那么臭,都是傻小子的错,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傻小子的媳妇若是要回去,我就跟她说,傻小子现在需要专心致志,如果她回去打扰傻小子,可能会让傻小子走火入魔,她只要爱惜傻小子,就不该回去打扰傻小子。她又不会武功,当然是我说什么,她就信什么,何况她性情温顺软弱,我只要表现得可怜一点,她就不忍心离开我,回去找傻小子了。”
王怜花笑道:“我见她决定不回去了,就安排手下杀了傻小子,反正她已经亲眼见过,傻小子是如何练武功练得走火入魔,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傻小子的。傻小子已经走火入魔了一次,当然也能走火入魔第二次。
而傻小子死的时候,我不在家里,他的死当然和我没有半点关系。我先和傻小子的媳妇在外面转悠几年,见她对傻小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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