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一个一个地逐个击破。
非常有挑战性,不过非常符合她热爱冒险和专挑难事的性子。
出于同行,还是同行老路救了他家下属员工,钱三益也稍带了些人情和乔挽歌去医院看望路之遥。
礼数非常合理。
探望也进行得非常顺利。
只是,挽歌感觉到,在医院躺了几天的路之遥精神恢复了,连眼底里的冷漠疏离也恢复得彻彻底底。
见了乔挽歌,也没有以往的热情和前几天那调侃外的和气。
连抬眼都不愿意多看她一眼。
整个人冷冷清清地像是隔着玻璃的香水百合。
挽歌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只是觉得可能是碍着她上司外人的原因吧。
离开的时候,因为探望了前几天还在病chuang上奄奄一息、气若游丝,今天就恢复地精神不错、面色光泽的救命恩人路之遥,挽歌深情元气饱满地:“路总您好好养病,届时我再来看望您。”
路之遥倒是神色淡漠,丝毫没有答应回话。
惹得乔挽歌分外的尴尬。
钱三益忙打圆场:“时候也不早了,路总,我跟小乔先走了。”
路大爷点点头。
挽歌虽心存着狐疑。也是离开了。
大抵今日路之遥被谁惹了心情不好吧,才对自己如此全程冷漠黑脸呀。
不怪他不怪他,救命恩人嘛,有几个脾气儿很正常。
有天下午。
挽歌带了瓶粥过来,想带给路之遥。
说到底,还是答谢救命恩情。
上回在他病房,一直听他说想吃香菇肉丝粥,今天刚好周末,顺好熬了粥。她手艺也是非常不错的,凌凌还嚷着这么香,妈咪难得下厨呀。
她道:“这不是给你大爷送去。”
凌凌懵了:“我大爷谁呀?”
挽歌道:“你妈咪我的救命恩人。上辈子欠了债的人。”
凌凌了然:“噢妈咪你要给他还债去了吗?”
挽歌内心默默含泪:“是的。”我给他送命去……这路妖孽,真折腾人不轻。见他一次,债欠得就多一份。
挽歌把粥熬得很香,香菇滑嫩,鸡肉柔软,葱花撒上,粥稠清香。
凌凌咽了好几口口水,边扯了扯旁边看课外书的墨墨的衣角,“哥,你看妈咪那锅粥,人家也要吃~~~~”
满空气的撒娇语气,最后一个字拖得老长。墨墨不得不怀疑乔一凌被小灵子上身了,淡漠地打发掉:“自己煮去。”
凌凌:“嘤嘤人家不要,没你跟妈妈做的好吃!”然后跑来抱住挽歌大腿:“妈咪,人家也想吃吃。”
挽歌沉吟道:“凌凌,你下次测试分数超过哥哥,妈咪给你煮。”
凌凌仰天大哭:“这辈子吃不到了嘤嘤嘤嘤……”
挽歌还是挑了个比较人少的时间,,她去到医院,把粥交给护士,让她带去508病房给路病人。她实在是不想再跟路家人碰面,以及汪易如。场面真是,异常尴尬。
一如既往,挽歌每天都中午熬好粥或汤,下午回家稍带过医院,然后再让护士转交。
说实在,路之遥真是什么都往好的捡,譬如命,天生会投胎不解释。譬如人,救了挽歌这个倒霉蛋。害得她还有天天追着人家屁股后腆着脸给人家还债。
这天,挽歌熬好了汤了,转交给护士。她没走了几步,一个女孩追了出来。挽歌这才看到是那日在医院看到的路岑莼。
挽歌打招呼。
路岑莼看起来格外地难以开口,语气但还是带着隐隐不安、小心翼翼地道:“乔小姐,以后……不要再给我哥送汤和粥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