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在一家大型的购物广场碰上了郑父挽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广告小明星。
郑大小姐身边当时还带着几个富二代千金,还有她的几个仰慕者,郑父为了女儿的面子,故意装作不认识郑莎。
结果郑莎笑呵呵的去打招呼,还给她的朋友一一介绍,介绍到小三的时候,郑莎非常认真的说,“这是我爸包养的广告小明星,你们知道吗,就是那个拍巧克力的那个,广告上看起特清纯的**,你们看真人和电视上是不是也差不多啊。”
那小明星顿时脸都黑了,挽着郑父的手,一脸的尴尬。郑父挽着一个女儿辈的情人,一点了没觉得尴尬,反而笑呵呵的。
倒是郑莎那些富二代朋友们,突然有一个叫出来,指着那个广告小明星,惊道:“哦,我以前还是她的粉呢,看到要粉转路了。”
“必须是粉转黑啊。”另一个说道。
“胡说,什么人都黑,我们也没这么闲,莎莎,我们今天去哪儿啊。”
郑莎笑呵呵的说道:“当然是去最好的地方消费啦,我爸买单,你们怕什么。”说着又走到陆父的身边,说道:“爸,我每个月的零花钱有些少,你能不能多给我打个两百万?”
郑父愣了愣,看了一眼郑莎身后那些个和公司都有合作关系的客户公司家的子弟,点头,“好的,没问题。”
朋友们一个个的对郑父露出赞赏的表情来,“伯父就是豪气啊。”
“是啊,伯父真是大男人也。”
“莎莎,真羡慕你爸对你这么好。”
……
郑父荡漾了。
郑母在报纸看到郑父的新闻,在家里吵着要喝药**,由于闹得太过郑莎被家里的保姆给叫了回来。
郑母像个疯子一样坐在客厅的地上,面前还有一瓶倒在地上的安眠药,郑母的嘴里喃喃自语:“让我去死,让我去死……”
郑莎一身紧身的短裙,踩着恨天高,刚从夜店回来,她优雅的往沙发上一坐,翘起二郎腿,点上一支烟,吐出一圈烟圈,语气慵懒:“要死也行啊,等你死了,我们最多花一百万给你办一场风光的人人称赞的葬礼而已,我敢打赌不到三天,爸爸又会去他那些情妇那里风光快活了,然后再娶回其中一个情妇回来,享用家里所有的一切。而你以为死了,能改变什么,其余什么都改变不了。爷爷死后,这个家里是爸爸作主了,所以呢,你想要离婚的话,可以分到一笔这辈子衣食无忧的财产,不过以后买奢侈品就不行了,当然爸爸也不会在节假日送你什么名贵的饰品了,因为你们已经离婚了。他会买给其他的女人。”
郑母突然不说话了,怔怔的看着郑莎,说道:“我不离婚。”
虽然郑父风流,但是每到节假日,生日,郑父都会安排公司的助理给家里的女眷买礼物,作为郑氏总裁的原配太太,郑母得到的当然是最好的一份。
所以说郑父看似风流无情,实际上场面活都做得挺好,哪怕把郑母关在一个笼子里当金丝雀养,他确实给的饲料都是最好的。
“我不离婚,莎莎,我不离婚。”郑母连连摇头。
“那你想寻死?”郑莎皱眉,目光冷冷的盯着郑母,这么多年了,要死早就死了,每回都闹,越闹,就越让郑父反感,可是郑母偏偏不知道。可能这就是爱与不爱的区别吧。
被爱的那一个有恃无恐,而爱的那个,寻死觅活。
郑母似乎是想通了,收拾收拾就从地上站了起来,还吩咐保姆把地方收拾干净,换了一件衣服出来,对郑莎道:“我的好阿郑,其实你妈仔细想想,觉得你爸这个人还是蛮不错的,虽然他给不了爱,但是他给了我足够的钱,再说了,就他那种爱太廉价了。你妈我想清楚了,从今往后,再也不寻死了,也不离婚了,我就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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