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的事情就这样愉快的决定了,第二天,兰修起了个大早,拒绝了艾瑞克的陪同,自己跑去北地军团报名。
报名点在政府办事处,墙上贴着印着一个男人半身照片的海报,男人长着罕见的黑发黑眼,五官分明,眉眼锐利俊美,军服一丝不苟扣到最上面一颗扣子,张狂不可一世的气势扑面而来。
这大概就是那些小姑娘们常说的禁欲系霸总,浑身散发着荷尔蒙那种,兰修得出结论,他倒是一点不羡慕,只是有点怀念上辈子宽肩窄腰大长腿的自己,那可一点不比这个男人差。
海报上写着宣传语,“为了更伟大的利益!”署名是:尼德霍格。
这不是兰修第一次听说尼德霍格的名字,在北地,尼德霍格无人不知,传言他搭配天赋奇高,在温特蒙茶话会上一举成名,大受追捧,短短两三年就融入莉莉斯的政界,以一个异邦人的身份成为莉莉斯共和党的魁首,内阁的总理。可是他内心却没有忘记挣扎在贫寒边缘的家乡,毅然放弃莉莉斯的高官厚禄,回到了极北之地成立了北地军团,后来又远征云端莉莉斯,为北地夺得了物产丰富的摩尼多尔森林。在其他国家,尼德霍格或许被痛斥为叛徒野心家刽子手,但是在北地尼德霍格可是英雄,为寒苦的北地夺得一线生机的英雄。
总而言之,是个人生赢家。
尼德霍格回到北地后不仅仅提出了一系列政治改革,还提出扩充军备,为了吸引少年参军保家卫国,将参军的年龄线降低到了十六岁,津贴却翻倍涨。加上尼德霍格自身的人格魅力,许多崇拜他的年轻人都想加入北地军团。
兰修来的已经算早的了,可是还是排了近一个小时才轮到他。
“姓名年龄。”招人的是一个栗色卷发的年轻小姑娘,圆圆苹果脸,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框,用戴着蕾丝手套的小手翻动着名册。
“闪开!”兰修还没来得及回答,突然身后一阵大力袭来,一个高瘦的金发男人伸手就要把兰修拨开,挤到了前面。
兰修皱皱眉,纤长白皙的手指敲了敲桌面,少年人的声音还很清透,带点不经常说话的沙哑。“这位……先生,你似乎站错了地方。”
“没有站错,”大高个回过头,他长着一张典型的欧洲人的面孔,暗金色头发,脸长得倒很立体,因为外国人都比较早熟,兰修也分不清他到底多大,只是看他人高马大的,也就当成成年人看待。插队者冲兰修扬了扬拳头,“这个位置我要了,再罗里吧嗦,小心我揍你!”
兰修的脸一下子冷了下来。“你是在挑衅我吗?”
大个子在这里似乎还是个名人,排在后面的几个人围观了半天,闻言不怀好意地起哄,“嗨,斯蒂文,人家似乎有点看不上你呢!”
这话点燃了大个子斯蒂文的怒火,他朝人群吼道,“闭嘴!”
文书小姑娘看见势头不好,着急想打圆场,只是面对高高壮壮的金发少年,只敢怯怯地喊了一声,“不要插队,保持秩序。”
可惜根本没人理她,斯蒂文凶神恶煞,嗤笑一声,逼近兰修,“我挑衅你又怎样?乖乖滚到队尾去不要浪费老子的时间!”说罢用手比了比两个人之间的身高差,“我要是你这样的弱鸡,我可没有脸来参军,你只配在家穿着蕾丝连衣裙戴着小兜兜,问妈妈要奶吃!”
看热闹不怕事大的围观群众一齐狂笑。
很好,成功挑起了我的怒火,今天不教教你做人我曲兰修名字倒过来写!
“我要是你,长这么大个子却没有分一点点给脑子,我也会羞愧的不行。”
斯蒂文脸色一变,“臭小子你说什么?!”
兰修兰修慢条斯理取下保暖的口罩和帽子,露出一头黑色的短发和一张精致秀美的脸。活动了一下手指关节,猛的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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