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斑,会痒,这样精准的描述,是曾经历过吗?
明记明尚新一季服装隆重推出,几个人都出席了发布会。
光怪陆离的灯光,美仑美奂的T台,各种气质的模特,当然,还有新一季的漂亮衣服。他们看了整场下来,不得不承认,汪明华做为总设计师,还是很称职的。
“估计会大卖。”刘晓很乐观。
“谁知道啊,我们喜欢市场不见得喜欢。”钟月有保留。
曾文静照例地在外面扮演冰块,一语不发地跟在他们后面,冷不防被人拍了下肩膀。
“小静。”来人亲热地叫道。
钟月听到这个声音,心里不由得一紧,旁边的刘晓了解地握住她的手。
是王启风,她的二叔。
曾文静回头看他一眼,淡漠地问:“请问你哪位。”
王启风显然有点愣住,随即说道:“小静,我是二叔呀。”曾文静以前确实跟着王家兄妹叫他二叔。
“我二叔在国外。”曾文静冷冷地回了一句,拍开他还放在肩膀上的手就走了。
“唉!”王启风还没回过神来,指着他的背影问走到身边的汪明华,“刚刚那是小静嘛,怎么不认识我了?”
汪明华上下打量他一眼,“可能你最近长胖了吧。”
王启风也看看自己,“这也没胖到认不出来呀。”
“小静认人不行,”汪明华说:“上次我就戴了个眼镜穿个休闲装,当面遇到,他也不认识我。”
“是嘛,”王启风这才释怀,“这孩子,年纪轻轻就眼神不好。”
钟月没有回头,拉着刘晓径直往前走,将还在嘀嘀咕咕的王启风甩在身后。
一行人上了车,曾文静看着还有些失神的钟月,“别为这种人糟心了。”
“我只是觉得很烦,”钟月说:“我宁愿害我和我哥的是外人,也不愿意是亲人。”
“就他还配叫亲人?”曾文静不屑。
“放心吧,”刘晓说:“他们一家都蹦不了几天了。”
钟月听出他在其□□劳不小,但并没有过问,反正该说的时候,他们自然会告诉自己。现在她比较关心的,其实是哥哥的下落。
前几天跟李斌聊过,他说顺着王阳当初的行踪重新查了一遍,现在还没什么发现。钟月想着,下周或许自己也该去看看了,毕竟他们是双胞胎,感应比别人都强。
于是,再下一周,钟月独自去了M国,刘晓本来要一起去的,但这时电视台刚好有事,他走不开。董青因为曾和她在那里住了几年,不合适出现,考虑到钟月一向独立,M国又是前世住了好几年的地方,所以刘晓只是把她送到机场。
钟月到M国后,直接去了当初她居住的小镇。那里风土人情依旧,连她以前住的房子都没有改变,只不过里面已经住进了其他人。她熟门熟路地住进了旅馆,这里只有一个旅馆,老板非常好客,很喜欢跟来往不多的客人聊天,正中她下怀。
才住进去一天,钟月就和老板混熟了,说起这里的交通不错,自然而然地提到N年前的那场车祸,她应该庆幸,这车祸在该小镇成立以来最大的,所以老板记忆犹新。
“哦,那女孩死得真惨,还好,她女儿活下来了。听说是当妈妈的死命护着才没受伤的,真是,当时我们好多人都哭了。她在我们这里住了两年,是个很好的女孩,有礼貌,做得一手好中餐,请我们吃过好多次呢,我们都很爱她的。”
这位老板娘当初跟王月的交情的确不错,而且做西点超棒,她没少去蹭吃的,偶尔也会以中餐相还,没想到人家记到现在。
两人聊到投机,又一起吃晚餐,老板娘的手艺还是那么好,钟月吃到胃快爆了才停下来,于是接着喝茶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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