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钱给我的,我都没用呢。”陈航也把手中的那张大团结摊着给在场的所有人看。
外公之前就听她说过打算,看到了,也就点点头,让他们早去早回。
县城的书店几十年位置一直不变,后来买书的人少了,书店也亏本,保留了不到1/4大小,现在八十年代的时候,还是挺大的,整整两层,又是国营的,人流量还是不错的。
走到书店后,就看见陈国珍的同学,路国华。他和她老婆都是华夏书店的员工,和陈国珍关系非常好,而且他们的儿子又是自己小学同学,挺可爱的一个小男生,后来纪初一搬家以后,就断了联系。陈国珍倒是每年回来,还要和他们见个面,聊个天的。纪初一觉得问题在自己身上,是她选择了遗忘,每次回来明知道双方父母都是见面的,她却每次宁可待在家里也不愿意出来。渐渐的关系就淡了。从小到大,她都是这样的方式处理身边的朋友关系,最后发现,朋友屈指可数。
纪初一决定跨出那一步,正准备主动打招呼,就听见身边话起:“路叔叔,张阿姨好!”十三哥比她更像她妈的小孩,纪初一心底想着。也跟着笑着打招呼:“路叔叔,张阿姨好!路明远在吗?”
路国华看到两个熟悉的小孩,开心的道:“一一好,航航好。你们怎么自己过来啦?”同时,眼睛开始往书店里面扫去,找他儿子的身影。“明远,一一来了。”
路国华和张海莲每天都要在书店上班,他们家也就在书店的楼上的员工宿舍,所以路明远可以说是泡在书店长大的。
“我们过来买书的。”陈航回答,就看见那边一个跟纪初一差不多高的小男孩跑了过来。路明远原来长得这样啊,圆圆的眼睛,高挺的鼻子,皮肤比她还白,还有一对酒窝,上扬的嘴角显得很阳光,长得不错啊。纪初一早就将路明远忘的一干二净了,但是这时候的路明远应该是认识她的,看起来关系还挺好。
就见路明远跑了过来,牵起纪初一的手往里面拉去。“一一,你过来啦,我们一起玩吧。”陈航也就跟着两个小孩一起往儿童区走去。
“路明远,我今天是来买书的,你带我去找吧。”纪初一看着两人小小的手握在一起,突然觉得这场景很可爱,原来自己小时候也是有青梅竹马的啊?这种感觉好有趣。
“这里这里,我最喜欢童话故事,我妈每天都给我讲,还有这些小人书,也很好看。”路明远把书架上他喜欢的书拿出来一本本的放到纪初一的手上。陈航看见了,赶紧阻止道:“你们两个坐那板凳上吧,我来找,我来。”接着,陈航开始了自己身为人家大哥的工作,看着他左一本,右一本的翻着,认真的找起他觉得适合小孩看的书来。
“十三哥,你也买,你看了以后再给我看啊。”纪初一的目标是发挥书的最大价值,家里的人都能看一遍。又表示了下自己的喜好,“我喜欢故事啊!”陈航听了,手臂一挥。
看起来路明远的性格很乖,这么小的男孩,能安静下来看书,还是少数。以前的自己是差不多到了大学才开始爱看书的,这么小的时候,好像自己都是满大街的找人玩呢。
“路明远,你认识字吗?”纪初一好奇的道。
路明远乖巧的回答:“我认识很多字了,我妈妈每天都会教我十个字。”
“你好厉害哦!”就看见路明远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好害羞的小男生啊。纪初一想着他的未来,有点觉得可惜。听说大学以后,他再也没有回来过,听说他长大以后是出了名的帅,听说被人包养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路明远没好意思的摸了摸头说:“没有啦,我妈一定要我学的,不会的话,她要打我的。”纪初一哈哈笑道,“那我也回家让我外公教我写字吧,我们以后可以一起看书,你有空的话,来我家找我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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