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晓蔓工作的新星歌舞团位于一条古朴的老街上。
歌舞团占地面积不算大。
各部门的办公室,练功房,排练房,以及食堂澡堂等,全都有序地分布在一栋长方形状的灰白楼里。
大楼的门前有一株紫丁香。
暮色降临,清风拂过,一团团淡紫色的花簇散落了一地。
脚踩一双米色的高跟鞋,程晓蔓穿着条浅黄的吊带连衣裙,从满地的花瓣上走过,站在了路边。
今天是星期一,经过了一个礼拜天的休整,人们都恢复了工作。
街上,行人道上,到处是下班回家的人。
一辆黑色吉普车从道路尽头开来,随着一声沉重的闷响,大剌剌地停在了程晓蔓的身前。
“上车吧!”叶翔对程晓蔓爽朗地笑,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
程晓蔓往车里一看,正见叶翔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摘下了太阳眼镜,一双漂亮极了的桃花眼对她眨了眨,深情款款。
不得不承认,叶翔长得确实非常帅气。
有别于徐琛的清冷俊逸,叶翔的帅是那种少年感十足,充满阳光,朝气蓬勃。
扶住开到身侧的车门,程晓蔓没有上车的意思,只对叶翔淡淡地说道:“那天在电话里说话不方便,其实我叫你来是想跟你说清楚,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我们是不可能的。另外,以后我们也别再私下见了。”
叶翔脸色微变,眼中闪过一丝失望,紧接着不甘涌上心头,勉强压着暴躁的性子问程晓蔓:“你是不是还在生气上次的事?”
程晓蔓思量该怎么回应,叶翔等不及得到她的答复,又急着说道:“我向你保证,再也不会像上次那样了,你气我骂我都行,只是千万不要不理我。”
年轻男人的声音里透着可怜,程晓蔓摇了下头,无奈的苦笑蔓上了唇角。
歌舞团门前人来人往,叶翔不依不饶,未免惹来闲话,程晓蔓最终还是坐上了车。
叶翔脸色立刻由阴转晴,笑说道:“我们找个地方吃饭吧?江南新开了一家烧上海菜的馆子,味道不错。”
程晓蔓语气依然冷淡:“不了,我要回家。”
叶翔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悦,顺从地听程晓蔓的话,调转了车头,改往程晓蔓家的方向开去。
一路上,程晓蔓没有说话,叶翔也没有。
像是一个乖巧的孩子,叶翔时时注意着程晓蔓,对她小心翼翼,生怕说错一句话,做错一件事,惹她不高兴。
路口绿灯转红。
叶翔又一次用眼角的余光瞥向程晓蔓。
程晓蔓正望着窗外的街景出神。
刚刚在团里排练完,她洗了个澡,此时身上还散发着沐浴乳的橘子味清香。
她的头发没全干,松松垮垮地挽了个髻,露出了漂亮的天鹅颈。
叶翔注意到她的发梢湿漉漉的,有几颗水珠从上面滴落,沿着莹润细腻的肌肤往下滑,不由得滚了下喉咙。
红灯变绿。
叶翔失了神,没有在第一时间将车子开出去。
后面的车子鸣笛催促。
叶翔恍然清醒过来,连忙收回视线,拉了一下档位,驱车驶过路口。
透过车窗玻璃倒映的影子,程晓蔓看到了叶翔的失态,嘴角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
这个男孩儿喜欢了她很久。
他的母亲是歌舞团团长,父亲更是身居高位。
称得上天之骄子的他在任何人面前,无不是肆意洒脱,趾高气昂。
可偏偏在她的面前,他收敛起了所有锋芒,绞尽脑汁地讨她欢心,对她献尽了殷情。
程晓蔓很享受这种将小狮子驯化成小猫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