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琳琳,名字很普通,长相在她看来也只是清秀。她知道,她是个丢到人群里就被忽视的姑娘。唯一不普通的地方就是她真的是一个完全普通的人。
或许是这份普通,让她对于世界的善意有些遗忘了。从小到大,她是那种中等偏上,不受批评,也不会常常受表扬的姑娘。
她性格不是很好,也不是不好。她很内向,甚至几年了在班里也还有好些人没怎么说过话;但是又很开朗,对着朋友可以说一箩筐的话。
但她喜欢上了——一个人。
*
高一。
李琳琳的朋友今天英语单词要重新背诵默写,去老师办公室了。但她不用。而今天的体育课又是自由活动,但她只能一个人绕着操场一圈圈地走。
她觉得有些尴尬,但还是渐渐放松下来。
因为今天的阳光还是很好的,暖洋洋的冬日阳光撒在身上,让人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她这么想。
又一圈,琳琳再次走到了小小的篮球场边,余光里看见男孩穿着一身球服混在一圈男生里。
他的眼睛很亮,像是阳光一般。球服背后的大片被汗水浸湿了,头发也有些湿淋淋的。他抱着篮球,笑着锤了一下身边的朋友,然后他们就互相揽着去球场边喝水。
她其实有点羡慕他们,李琳琳低头看了一眼手上的电子书,这是她拿来给自己安慰的东西。
害怕孤独,却又享受寂寞的人常常会不得不忍受寂寞。友情和爱情一样都是靠不住的东西,一旦依赖上她们,那么她们就会肆无忌惮地抛下她。
她想着,又觉得自己这样是那么无理取闹。
“嘿,老张,今天咱又得去办公室报到了。”
琳琳放慢了脚步,既没有快到听不完他们说话,又没有慢到让他们觉得自己在听他们说话。
男孩笑道:“我今天过了,不用去。”
“我去,你不是说你没背吗?”
“抄的啊。”
“我本来也想……”
她一步步走远了,心里对这种行为不由得产生些羡慕甚至是向往。
对,她想要当当坏学生的感觉,但是,只有乖巧的学生才会被老师和父母喜欢,做一个群体里的普通人。
他们做得光明正大……而她只会偷偷摸摸。她偶尔会对自己这种偷偷摸摸的行为而感到不耻。她想,原来她心里是渴望混乱的。
但正因为如此。所以,她喜欢他。不,现在或许是,她有些向往他。
阳光,有很多朋友,遇到事情都可以完美解决。即使曾经肆无忌惮,但想收手就收手。
这全部都是她不行的。
她又走了一圈,突然有人喊她,她回过头去看。
“琳琳!我单词终于过了”她的朋友在那边喊她,李琳琳收回眉眼间的落寞,扬起笑来,“那就好!”
她向朋友走去。
*休息完了,下一场开始了。
他却有些走神,一直用余光去瞄那个在操场上一圈圈走着的女孩子。
她带着金丝眼镜,扎着马尾,带着一个白色的耳机,一边拿着kindle看,一边在阳光下慢悠悠地走着。
从解散自由活动开始,她便一圈又一圈地走,现在大概已经是第三圈了吧。他看着她,她偶尔会看着书笑。
每一次他经过他这边的时候,他都会忍不住想看她。
刚刚他走过来的时候,他竟然把明明认真背了的单词却一分神说是自己抄的。
希望她没有听到吧,他觉得她一定不喜欢他这样的行为,他看见她离这里过来了,心里想,这一次再看她走完一圈,如果她再次走过来,他就过去。
不过这一回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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