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别有些诧异,他成功被引起了注意,他决定去拜读一下对方的文章。
然后他就发现了这位L太太的确喜欢爱情向,女主都是第一人称创作,偶尔被提到名字,也只是用“L小姐”一笔带过,怕不是她本人。
他刚开始看的时候心里还有点不高兴,这不是拆他CP了吗?
刘小别中学的时候有个喜欢的女生,他在心底就称呼她为N小姐,读者们都以为N小姐是他,殊不知那是他想在一起的人。
可是这个作者拆他CP!把他随便配给了一个L小姐!!!
他要成为这个作者的黑粉!
但奈何该太太文章充满了该死的甜美,发糖甜而不腻……他就继续咬着牙又爱又恨的看了。
而且刘小别不得不承认,这个作者的文笔极好,性格完全没有ooc,别看他现在人模人样的,但他是深知自己青春期时的别扭性格的,这个作者有点本事,居然能根据他现在的模样推断出他当时的性格,而且写的栩栩如生。
好像真的认识他一样。
一起比拼作文,一起做同桌,一起忙着训练体育中考在体育场上跑步,一起读了一个高中只是不同班,甚至还有有意无意的牵手……好多记不清楚的细节就这样慢慢浮现在眼前。
好熟悉啊,刘小别皱着眉。
此时这个作者姑娘竟然发来一句“你好”,嗯,等他看完这篇文再回复吧。
没想到这篇底下评论区有个读者回复说:哎其实我们觉得L小姐和隔壁老师文里的N小姐气质还挺搭的,一个软萌可爱小姑娘,一个霸道少女小姐姐……要不你和隔壁老师商量一下,一起把别哥踹了写篇百合吧?
靠,这些人怎么回事,是他女友粉吗,怎么不止想拆他CP还想把他踹了?
刘小别无语,然后他看到了这个作者的回复了对方。
“不可以这样,他可是我的人哦。”
他忽然怔住。
啊——还好他刚才那句“我是你黑粉”没发出去!不然就完蛋了!
02.
没有什么比闲暇时摸鱼更让人感觉愉快的啦,不过让我惊讶的是,居然不是我一个人在支撑这个冷圈,在我开始创作的时候,隔壁居然有位老师同样开始写刘小别了。
其实我一直在看Ta的文,不过对方好像没看过我的文,想想也是,事业粉嘛不喜欢看恋爱甜饼也是正常的,好可惜啊,我还是挺想认识对方的。
字里行间还有点熟悉。
不会是刘小别本人披了马甲来创作的吧?啊,不可能的啦——我果断推翻了这个想法,微草的训练有这么闲吗,刘小别就算要控制手速溢出也不至于把多余的手速都拿来打字吧,像黄少天一样非要说文字泡吗?
我很喜欢看Ta的文章,比起我笔下的L小姐来说,那个N小姐更深得我心。L小姐是我理想中的形象,因为我其实没有那么软萌可爱,但我觉得刘小别应该是更喜欢这种女孩子的。
而N小姐的性格就成熟很多,甚至和我有些相似,我看的时候颇有代入感,因为很巧的是我名字的字母里恰好有个“N”。
不过我化名L小姐来创作也是因为刘小别的女朋友,简称就是L啦,有时候我甚至会写女主称呼刘小别为“L先生”,嗯刘先生和他女朋友,一看就是一对。
前几天七期集体接受了一个采访,在采访里刘小别表示他还没有女朋友,这让我松了口气,虽然随即他就被其他蓝雨粉嘲笑了:“单挑之王果然是单身狗啊。”
哼,现在才第九赛季刚开始,我相信刘小别肯定能表现很出色的!
啊,我倒不是说我性格有太凶啦。
其实我是认识刘小别的。
好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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