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剪不断理还乱的头毛,已变得十分畅顺,于脑后闲逸绾了小髻,余发则垂肩散下。额前及两鬓,有些发丝不足束起,便不时盈动于风。
许是得益于前头的那口老血,这位兄台的两片嘴唇,尤胜胭脂红,动上两下,还有微光轻闪,倒教人误认,他气色好得离谱。
从前,慕容殊甭管往哪儿戳,都能把身子扭成根麻花儿,两条腿儿就没蹬直过。
现在看来,他这多年的软骨症,早就无药自愈!
曾经的黑风怪已然羽化登仙,同一身玄色达成完美契合。
原来,此人并不是不会好好穿衣服。
其余的那几位殿下,金戈铁马,威武雄壮,可当慕容殊现身,便多少泯然于众。
世间有的是喜着黑色的男人,但晏凝遍寻记忆,始终只得慕容殊一人,能把这死重的色彩,穿得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
总而言之,这家伙脸好腿长,今儿个造型尤其禁看,好一个人模狗样,祸国殃民。
若说唯一的违和之处,大概就是他手上的玩意儿——晏凝给他的破树棍子,绝对是他一生挚爱,走到哪儿就得带到哪儿。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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