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她,是要赶紧去准备了,不管去哪里,她相信,阎熠能带她找到他。
温莎堡位于泰晤士河南岸小山丘上,距伦敦近郊约四十公里,是一组花岗石建筑群,气势雄伟,挺拔壮观。最初由威廉一世营建,自十二世纪以来一直是英王的行宫。1936年,英王爱德华八世在此向曾两度离婚的美国平民辛普森夫人求婚,为了爱情毅然放弃王冠,由一国之君降为温莎公爵,出走英伦三岛,直到1972年其灵柩才重返温莎。
对这段故事玉蝶还是知道的,她和阎熠的飞机是在当天上午抵达的伦敦机场,再转道来到这里的。出来前,她曾给白杨说过,只是,她的理由是她的一个从前的明星朋友现在在英国巡演,她想去看她。
在这个充斥着异国风情的小镇上,玉蝶时不时的就能嗅到一股股浓郁的浪漫气息。她不知道阎熠为什么带她来到这里。难道现在的他在这边吗?
他们一路来到一处古堡前,这座古堡四周尽是绿油油的草坪和茂密的森林,整栋建筑呈现灰白色,映衬着蓝蓝的天空,玉蝶仿佛又回到了十八世纪的那个年代。
“白小姐,跟我往这边走。”
阎熠微微的笑着,指引着看着这一切都有几分痴了的玉蝶的路线。
他们先是走过一条长长的石砌小道才来到一个阶梯下,上了阶梯,再走过几条步行长廊,那里就是一个见天的露台。
天空里,一排大雁飞过,露台上,一把藤质摇椅上一个男子背对着他们,他的旁边放置着一个茶几样的家具,茶几上那个冒着热气的应该是茶了吧。
男子的身边,一名侍从模样的人看到他们后,他仿佛是认识阎熠,走过来,冲他打招呼说:“阎先生,您来了。”
他和阎熠打招呼,阎熠也过来和他打招呼。
只有玉蝶一人仍旧站在原地,怔怔的看着那摇椅上的男子——他的背影……
玉蝶使劲的去搜自己的记忆,可是,每当记忆中的那个背影和这个背影要重合的时候她就死命的否定,记忆中的背景挺拔而健壮,而这个背影,它显得憔悴而沧桑。
她这么搜寻着再否定,再搜寻着,再否定了好长一段时间,那个男子已经站了起来,往这边看过来。
“蝶儿,你来了。”男子道。
他的声音柔和中却带着几分沙哑,看着玉蝶的水蓝色的眸子中充满着的柔情仿佛穿越了几生几世。
“WEIZI——”
玉蝶忍不住哭出了声,几步上前,二人终于紧紧的抱在一起。
阎熠拉了拉那侍从的手,两人退了出去。这样,这个露台上只剩两个人,远处隐隐的能够听到大雁的鸣声,还有远近游人的生音。可是,在这一刻,这个地方,只有两个人,两颗久别重逢的心。
蓝天白云下,他轻抚着玉蝶的发丝,叹道:“我老了,蝶儿还是年轻着。”
玉蝶双手反勾着他的脖颈:“不!WEIZI永远都不会老。他在蝶儿的心里永远都和二十年前一样。”
他扑哧一下笑了,轻轻勾了勾玉蝶娇俏的鼻子。
从这天起,玉蝶便在这座城堡里住了下来,同时,也知道了他真正的身份,不过,这对她都不是那么重要,她还是喊他WEIZI,或者直呼他宫正川。当然,在他的讲述下她也知道了这座古堡的过去和现在。
她也发现自己开始喜欢起了这里,喜欢这里雾霾的天气,喜欢这里潮湿的空气,喜欢这里大片大片的古堡跟森林,更喜欢这里的他。
在这里,他不再是天娱的那个撒旦总裁,他是他。她可以随意跟他开小玩笑,可以无拘无束的想什么时候和他一起出去就什么时候一起出去,不用再受时间的制约,更没有世俗关于他们两人本来身份的猜测跟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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