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从这六名骑兵组成的战阵来看,如果他保持这样的骑兵训练水平,那么巴伦*莱斯特带领的骑兵超过五十,就有可能冲破第一道军阵;如果他有一百名骑兵,就可能击溃整个军阵,冲到自己面前。
不过,只有区区六名骑兵,那有什么用?
光是第一列军阵中的一百名长枪兵就能把他们挡下来。
骑士很强大,铠甲很结实,但正面冲击长枪兵就等于自己往枪尖上送。
在高速冲锋的情况下,全钢骑士铠甲也挡不住枪尖。
除非长枪兵胆怯怕死,在骑士冲到之前,自己散掉队形四处奔逃,否则在骑士冲锋中,骑士和长枪兵的交换比例最多一换三——这还是在骑士使用骑枪的情况下。
像巴伦*莱斯特这样手持大剑冲击长枪兵阵列,完全是自己找死!
等等!
巴伦*莱斯特不是使用骑枪和链枷的吗?他怎么会手持一柄大剑上阵?
这柄剑!这套铠甲!这是——
洛科威男爵猛然瞪大眼睛,张大了嘴,脸色一片苍白,就连胡须似乎都软了下来。
“轰——”可怕的气爆声在军阵前方猛然炸响,残破的肢体飞舞崩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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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戴上全套附魔重铠,手持裂风大剑,骑在战马上冲锋的狂风骑士,和站在地面上的狂风骑士,完全不是同一个级别的战力。
骑士号称战士序列的最强者,就是因为高阶骑士的‘势’,可以把整个骑士战阵冲锋的动能化作冲击力——当然这是有限度的。
哪怕像狂风骑士文森这样的强者,也最多转化五十名左右的骑士战阵,这还是在全套附魔装备的帮助下才行。
可即使如此,骑士冲锋之力也远远超过人力极限。
任何一名扈从骑兵,连人带马加上铠甲武器,重量绝对超过半吨,一个人冲锋起来已经是地动山摇,具有可怕的冲击力,更何况一群?
在骑士战阵中,高阶骑士的‘势’更是可以将这些超过半吨重量的骑兵高速冲锋的动能统合起来,化作惊天一击,就算是踏入传奇的战士也要退避三舍,不敢正撄其锋!
所以只有高阶骑士,才能拥有自己的骑士名号!
但这种威力无穷的冲锋,高阶骑士在短时间内只能用一次。
不是骑兵只能冲锋一次,而是高阶骑士毕竟不是传奇,他们的‘势’还不能凝化为近乎实质的领域,想要承载转化骑兵们冲锋的动能并非易事,需要仔细调节其中的种种环节。
文森的这一套秘银附魔重铠中具备的种种魔法技能,就是起这个作用的。
被安德击碎了其中一个法阵,功能不再完整,这套附魔重铠功能最少下降了三成,所以狂风骑士文森才如此痛心疾首。
如果单单是修补铠甲所需的秘银,虽然昂贵还不至于让他这样失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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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匹战马组成的骑士战阵还未接触到严阵以待的长枪阵列,狂风骑士文森的大剑就向前一指,骑士战阵一路冲锋裹挟的气流如同攻城巨锤,轰然爆发。
整整四排长枪兵化为漫天残肢飞舞,鲜血喷溅中,将一方天地染成血红!
在这血红的天地中,狂风骑士文森一声怒吼,掌中大剑高举过头划出一个圆,随着刚才这惊天一击而崩散的‘势’,在他的怒吼中,随着裂风大剑猛然回转——虽然不能再次凝为一体,却可以化作漫天血色风刃席卷切割!
每一道风刃中,都蕴含着一丝文森的狂风斗气,这一丝斗气既是风刃的核心,也是风刃的锋刃。
在裂风大剑自带法阵的引导压缩下,加上蕴含的一丝风系斗气,这些风刃威力绝不次于中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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