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听上司透的口风,似乎时机一旦成熟,他就会被“平调”到鼓lou区司法所。
嗯,不过谁都知道,这种行政级别上不变的“平调”,背后代表的这一辈子的升迁希望、前途顶点,肯定是千差万别。一个从市中院基层法官调去区里面的司法所,估计一辈子也就管管排骨的法律援助、组织组织街道里的普法咨询工作了。
今天,他这个本来已经被冷处理,等待平稳过渡的家伙,居然被领导推出来主审冯见雄与苹果公司之间的博弈,也算是废物利用了谁让他刚好还在知识产权庭呢天经地义啊
很显然,他的领导也知道这个案子的双方都不好惹。
“请原告方先陈述申诉事由。”王h看在各路记者的摄像机份上,勉强打起精神,小心翼翼地让杜丘明先陈述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我方当事人认为,下列事实是不容置疑的:苹果公司及本案中涉及的其各子公司,对iphone系列手机、ios操作系统、ituore等线上服务,都享有不容置疑的知识产权和各经营性权利。
众所周知,每一个消费者,无论通过任何渠道购入了一台iphone系列的手机,他在购买时都等于了解过了相关权利义务关系。在他首次开机使用iphone手机、及联网服务时,也会被提醒接受相关用户协议。
而这些用户协议,在此前国内的诸多司法实践中,都已经被认定是合情合理的有效条款,并非霸王条款,也不存在对格式条款的歧义理解,应当倾向于对格式条款提供方不利的解释等问题。
被告马和纱等人,通过特定渠道购入了iphone手机后,明知上述事实、也点击接受了用户协议后,却悍然通过非法手段,对其搭载的ios操作系统进行了破坏,即俗称的越狱。
并且,更为恶劣的是,被告人还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了一些未经过审核的、有可能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条例中所认定的非法软件的安装程序,即新浪微博app,在其破解后的iphone3gs手机里使用,并公然分享。
由我方公证存留的微博证据可知,她分享的这些微博,都公然显示了某年某月某日,使用iphone3gs手机发布等后缀信息而众所周知,新浪微博并不是已经在appstore上通过审核的应用。因此,马和纱这种公然使用的行为,不但侵犯了知识产权、违背了用户协议,还对原告的商誉和技术权威性造成了不可弥补的伤害。
有证据表明,原告方目前在华洽谈的多家合作单位,都援引了本案的侵权事实,以图对其与原告的合作前景进行贬损、压价。这些证据,本来属于原告方的商业机密,但为了证明本案的相关事实,原告方愿意主动披露部分相关谈判机密,请审判长裁处。
因此,我方严正指控被告犯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侵犯原告知识产权的行为,并且还侵犯了原告的商誉和技术权威性。我方申请法庭判处被告人立刻停止侵害、在微博渠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
杜丘明的陈词,一开始说得慷慨激昂。凡是各种可以用来谴责知识产权犯罪违法的谴责之辞,他都不吝喷了出去。说起法理事由的时候,表现也不算差。
然而说到最后的请求时,着实有些重重提起、轻轻放下的嫌疑。
不过,又有什么办法呢毕竟国际巨头告个人这种事情,要想攥出多少油水来,那是很难的。
而且,就算马和纱全盘认了所有事实,她的侵权责任所对应的金钱伤害,也只能界定出这么多。不可能让人5000块钱买个手机、以个人消费者身份瞎折腾,最后却说她造成的赔偿比买手机的钱还高很多倍。
至少,公众的理解水平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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