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那颗粉钻吗?”
站在部落酋长帐篷门口,周伦梦呓般说道。帐篷最深处的木桌上摆放着座小型神坛,供奉着部落心的神:头似虎非虎,似豹非豹的怪物。
也许在外人眼神坛上的雕像简陋到不忍直视,所谓的神迹犹如笑话,在部落人心,它就是掌控世界的主宰。因为部落信誓旦旦的表示面对过神祇,并且神拯救过整个部落。
那是个很长很长的故事,简短来说就是部落面临危机的时候,神灵踏着火焰从丛林深处走来,所过之处,猛兽退避,部落因此存活了下来。
为了表示感激,部落将神灵的模样雕刻下来,代代进行供奉,直到现在。至于供奉了多少年代,羽表示经历过十次花开花谢。
为什么他能记得,因为每次都是由他,部落最英勇的战士为神采摘新鲜水果。
好嘛,原来是尊诞生不过十年的新神,如果再算上非洲大陆的季候变化,水果年三结,新神的年龄比想象还要幼小。
无论神灵古老与否,土著部落与神灵牢牢联系在起,成为部落人日常生活的部分。
如今,狭小神坛上供奉的祭品不再是水果,食物,而是颗鸡蛋大小,晶莹剔透,阳光下散发着五彩光芒的粉色钻石。
是的,颗刚刚从岩石挖掘出来,身上还带着点点石块的粉钻,阳光下,钻石每个面散发着不同光芒,仿佛世界上最亮眼的光圈。这也许就是土著将它奉献给神灵的原因之。
如此夺目的光芒,凡人如何有资格拥有。神灵在不在意粉钻林晨不清楚,反正他身边的每个人都被钻石亮瞎了眼睛,尤其是女性。
很难了解第位设定巨龙喜欢黄金,珍宝,亮晶晶宝石的作者有没有参考女人性格。如果有,做出如此设定的作者必定是阅历丰富者,善于察觉男女之间的诧异。如果没有,那位作者简直是预言家,现代女人越来越接近传说的巨龙。
巨龙见到黄金之后有什么反应,女人见到钻石后也会有样的反应。
“它真漂亮。”章晓晓喃喃的说道,说话间,双脚不自觉的向前靠近,脑海只有种声音:它定是我的。
还没走几步,两位黑人土著让她回过神,狠狠地叹了口气:“真是伤心,为什么捡到钻石的不是我。”
没错,面前这颗几乎可以称得上世界最大粉钻的珍宝,赫然与部落的习惯有关:到处捡东西。
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部落土著在附近河流发现个异物,将东西捞起来才发现原来是条肿胀的尸体。
没有人知道尸体来自哪里,更没有人知道尸体死亡前经历过什么,只剩下浮肿的身体以及破破烂烂的衣服诉说着不幸。
如果是现代人,碰到尸体第件事就是打电话,交给警察处理。然而这里是非洲大陆,尸体很常见。因战争而死,因疾病,因瘟疫,因屠杀,因各种其他原因,每天有成数十万人面临死亡,条浮尸不算什么事情。大多数人将尸体捞起来,少部分视而不见。
部落不属于大多数人,也不属于少部分人,他们不但将尸体捞上来,而且带回部落焚烧,给予尸体个归属。
也许是感激,也许是巧合,焚烧后的尸体留下件珍宝,正是面前看到的巨大粉钻。
土著与现代人不同,现代人看待粉钻并非宝石,而是捆捆钞票,难以想象的庞大财富。在土著人眼,粉钻不比猎物,木薯,水果,甚至野草高贵多少,定程度上来说,粉钻远远比不上食物。
食物可以填饱肚子,钻石可以吃吗?可以穿吗?可以当武器吗?
都不行,所以是无用的东西,看在还算漂亮的份上,勉强供奉给部落的神。
以上正是粉钻的来源,也是章晓晓发出感慨的原因。
“就算被你先碰到,你敢捡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