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下学期的时候,学校有公选课,简言一直喜欢法国,就选了法文。开始的法文课对她来说只是修学分,她对多学门语言并没有多大兴趣。可自从认识一个叫玲珑的女孩开始,简言觉得每周一堂的法文课变得有趣起来。
每次上课时,简言就在包里准备了两个苹果,去上法文课。每次遇见玲珑,简言就会准备好两份吃的,假装多带了给玲珑一份。这和她以往交过的朋友都不一样的,以前那些闺蜜之间,就算关系再好,也没有一个能让简言如此费心。
简言之所以这么做,用她自己的话说,也是跟玲珑学来的,第一次跟玲珑偶遇的时候,玲珑就把手里只剩下的一个蛋卷,分了一半给简言。一个轻微的细节,却是简言不曾经历过的感动。
来到教室,简言习惯性的走到一个角落里等着玲珑。玲珑总是踩着上课铃声才慢慢的走进来,一头凌乱的短发拖着懒散的脚步,她的左边耳朵上带满了耳饰,简言细数过,有五个耳洞,这是简言一辈子也不敢尝试的事。
玲珑找到简言,眼睛里才有了几丝神韵。“你来好早哦。”
简言笑道:“你又刚刚睡醒。”
玲珑揉了揉头发,打了个哈欠,点了点头。“如果不是为了见你,我就不来了。”
简言会心一笑,如果林雨柔知道自己交了玲珑这样的朋友,一定要吓死了。虽然,她和玲珑始终不是一类人,可是她仍想靠近,想象着过着另一种生活的自已。
所谓的只有异性才会相吸的那种理论是不对的,她一看见玲珑,就觉着喜欢,那天她上课迟到,逼不得坐在倒数一排,一个女孩坐在她旁边的位置上一直睡得很沉,长长的刘海盖住眼,只露出娇俏的鼻子和嘴,还有她耳朵上的五枚闪闪发光的耳环,简言看着那五颗在发丝中央若隐若现的光,突然就很心疼。总感觉这女孩,看起来,就跟她耳饰发出的光一样,表面冷冷的,实则是伪装自已。
几次偶遇之后,两个人就成了所话不谈的好朋友。每天下课,玲珑就拉着简言去了她最喜欢的地方——图书馆的天台。
有一天,玲珑突然开口讲了她以前的故事,没错,和简言猜想的一样,玲珑是个有故事的女孩。简言之所以被玲珑吸引,不光是因为玲珑的冰冷的气质和相反的热情,还有就是在她身上,简言仿佛看见了那个自己心里想做的简言。
玲珑缓缓开口,她依旧一身朋克打扮,稚嫩的脸庞含着笑意,可是说话的时候,她的眼神仿佛是一个经历沧桑的老人。
“简言,我的家庭是你这种含着蜂蜜长大的孩子永远无法体会的。”
“我们一家三口生活在二十平米的小房子里,我爸和我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我爸整天喝酒,但是对我特别的好,不会像电视里面那样打自己的小孩,他只是喝酒,喝的自己烂醉不醒,才能逃避妈妈已经走的了的事实。”
“我们家没什么收入,每个月靠社区补助生活,我爸偶尔清醒的时候也会去打打零工,我们父女还能勉强填饱肚子,我小时候一直都很乖的,没有衣服穿就穿旧衣服,鞋子露出脚趾头,被小朋友嫌弃我也不会哭。”
“可是我后来爱上了一个人,爱他的时候,我真的是把能够做的疯狂的事都做了一遍……可是后来,后来,就什么都变了。”
“初中的时候,我有一个闺蜜,叫思尔。名字听起来很甜很温柔,但她却是一个非常叛逆的女孩。她父母也离了婚,但她爸爸不喝酒,还能赚很多钱,可是对她一点都不好,由于同样的家庭让我们走的很近,慢慢地我跟她学会,喝酒,抽烟,打架,去夜店……”玲珑自嘲的笑笑,“你不会看不起我吧。”
简言一直认真听着没有说话,感觉心里就像被割一样的痛,突然听玲珑这么问,果断的摇摇头,“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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