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两百零六章 妻妾诸事(第2/3页)  辛亥大军阀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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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内院和柳河巷那边,怕是她们得找我们麻烦啊”

    于世峰道:“这是司令的家事,我们就别艹心了”

    “呵呵”陈彩道:“呵呵,可不是嘛,我们就不去趟这浑水了”

    屋里面的陈敬云安抚着董白氏停下了苦,然后亲手又喂着她喝了碗莲子羹,之前从未让陈敬云喂着吃喝的董白氏眼圈却是又红着起来,然后也顾不上伺候的丫头还在一边就是抱住陈敬云又哭了起来,怀孕的女人总是容易情绪化。

    怀里的女人在低泣,陈敬云也是只能轻拍着她的背,说着安抚的话。

    对于董白氏的这种反应,陈敬云大抵上也是有所理解的,董白氏算起来也跟了他大半年,但是还一直养在外面,她旁敲侧击好几次说要进家门,但是陈敬云一直是装糊涂。不是他不想而是这事是真不太好办。

    陈敬云如果只是个普通地主富商,甚至只是个普通军阀之类的都没什么所谓,纳妾养姨太太之类的根本没人说你,但是陈敬云的身份却不是一个普通军阀那么简单,这一年多来国民军上下都在塑造着陈敬云的个人形象,宣传处那边更是有专门的科室负责陈敬云的个人形象问题。

    民国成立后,南京临时政斧和北洋政斧都修订了相关的民法,其中涉及到婚姻方面的比较有意思,规定了一夫一妻制,但是同时又认定妾和家长长期生活在一起,应该视同为家长之属,享受家属成员的地位,妾生子也享受和妻生子同样的权利尤其是财产继承权上面,当然了,妾自己是没有财产继承权的,另外法律上规定了家长对妾有抚养之义务,如遇不得已之事时,双方可解除关系,而这个不得已之事并没有什么硬姓规定,理论来说想离就离,而且可由女方主动提出。相对比而言,正式夫妻之间要离婚就麻烦多了,就算男方要提出离婚都很困难,女方的就更不用说了,除非抓到对方通歼的证据,不然这辈子就别想离婚了,再这里又得说一说,和妾发生关系不算通歼。

    这些扯蛋的民法条例里否认妾与配偶之间的关系为婚姻关系,而是亲属关系,然后又不限定纳妾,不管是谁想娶多少就娶多少,所以一定程度上来说在民国纳妾比以往中国任何一个朝代都要容易,以前封建朝代里要纳妾还有诸多要求,比如年过四十无子,比如要有功名官员之类的才能三妻四妾,但是民国里只有有钱就可以随便娶,有钱娶的万八千建个后宫都没人管你。

    陈敬云同样如此,现在法律上来说他只有一个妻子,那就是林韵。就算已经被公认为陈敬云二姨太的罗漓和陈敬云并不是夫妻关系,而是亲属关系,对外宣称姨太太。

    尽管陈敬云目前只纳了一个妾,但是他却不是普通人,陈敬云还必须考虑到政治形象问题,,现在很多社会团体都反对纳妾,尤其是女权社会团体更是如此,真要弄一个三妻四妾的话很多激进的年轻人都恐怕对他没什么好感。这年头里的年轻革命者基本都是一夫一妻,比如孙文,比如后来的光头虽然他们都拥有过不止一个女人,但那都是尽力过离婚再结婚的方式,而不是纳妾。

    当初陈敬云纳罗漓为妾那是没办法,柳河巷的陈俞氏是早就已经预定了下来的,不过在这之后陈敬云却是没这个打算了,加上董白氏的身份有些敏感,她之前的身份目前还是个秘密,但是这个秘密瞒不住有心人。

    以后一个弄不好,说不准强抢人妻的名声就得流传出去了。

    如此多顾忌之下,陈敬云就一直没想过把董白氏领进家门,养在外头也一样过。只是他也知道这样一来对董白氏就有着诸多委屈,所以很多时候就会宠着她,要不然这次也不会让她来上海了。

    只是这一次董白氏怀孕了,而且还是在林韵和罗漓的前头怀孕,这一下子就是打破了这本来就脆弱的平衡,这不得不让陈敬云考虑起对董白氏的安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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