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记忆,令它对方明产生熟悉的亲切之感。
这个乃是在方明掌握魔他劫之后的灵感一现,毕竟卵生生物都有这种将出生第一眼看到的生命当作亲人的习性。
方明伸手轻抚鹰羽,无形的精神之力却是不断迫发而出。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他郁闷地收回手。
“不行失败了”
“为什么会这样”
方明的眉头皱起,看着地上敌意仍然很浓的铁翅天鹰:“是本身就与人类不同,还是智慧的问题”
“不过,若是要徒步前去蛮荒绝域,那所需时间真的要数年之久,与这个相比,我大可在这里花费数月,先尝试能否收服铁翅天鹰再说”
方明看着地上的异兽,下定了决心。
十数日过去。
半山腰,一只盘山羚羊矫健地在山涧中跳跃,偶尔啃食鲜嫩的野草。
咻
忽然,一枚石子弹射而来,羚羊脑袋破开一个血洞,轰然倒地。
“嗯,今天的晚餐有着落了”
方明从阴影中走出,神情间颇有些郁闷。
他的眉头皱起,显然收服铁翅天鹰一事颇不顺利:“已经半个月了,那头铁翅天鹰都还是宁死不屈,甚至绝食相对,我怀疑要是一解开它的束缚,说不定都会直接一头撞死”
鹰性高傲,铁翅天鹰更是鹰类中的王者,特别是这种成年体,脾性已经养成,又怎么肯屈服于人手
因此,方明既不敢放了铁翅天鹰,又舍不得它死,只能无限郁闷地当了伙夫,为它满山跑地寻找食物,最后还得撕成一块块的,喂铁翅天鹰吞下去。
几日下来之后,方明就有些欲哭无泪,这哪里是找坐骑分明是给自己找了个二大爷
最关键的是,自己不辞劳苦,喂食了这么多次之后,铁翅天鹰还是不见丝毫屈服的味道,让方明心里郁闷到了极点未完待续。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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