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二十章 分身作战(第1/3页)  修真狂少混花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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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说二者有相似之处呢?那就是二者皆没有器灵,龙吟剑是还没有达到能有器这等宝物的级别,若是再酝酿个千八百年,等待这把剑灵力充沛以后,就算没有产生器灵,自然界中那些灵怪体也会找上门来。而鬼角双手中的那杆红枪就不一样了,我们暂时称它作红枪,因为这种兵器自古以来很少出现,自然也就没有人给他起名字。不过,不知道鬼角叫它什么。

    这红枪之所以没有器灵是因为它生前本事一生灵体的一部分,虽然已经剥离出去,但是还带有上一生物体的气息。所以它本身就是有灵性的,是很难再产生器灵,并且很难有器灵能够寄居进去。而龙吟剑虽有灵性,这是它能产生器灵的一种表现。两者虽结果相同但是本质不同。

    苏阳那知道这些,他只是觉得交锋之中这龙吟剑用着不是特别顺手罢了,此时连苏阳手中的剑柄都碎的不成样子,可见两种兵器的级别差距悬殊。

    “哈哈,就看你那个破铜烂铁,也相与我争锋?劝你乖乖的任我为主,我还可能饶你一条小命。”此时的鬼角越发得意了。

    “可恶”苏阳暗骂道。

    这里鬼角所说的认主可不是叫一声主人就可以了,这里的认主,是要修士之间主仆两人滴血接下契约,一旦认主那终生便不可改变,除非主人死掉,那契约便自动解除,不然,只要仆人有一点要背叛主人的意思,那么就会遭受天劫,除非你有把握天劫能活下来,并且不影响修为,拿你自然不不用遵照这契约,但闻自古以来谁能不怕天劫?谁能斗得过上天呢?

    修士向修士认主那都是极大的耻辱,更不要提修士向有灵力的畜生认主了,那么这就是丢修士的脸,凡认主之人身上都会有标记,即使主人死了,标记也不会消失,耻辱是带一辈子记的。古时却又一些畜生想人类认主的先例,虽然很少,但比其他几项可算是算多数了。

    不过但是有一个例外,传说上古龙王,九爪金龙的三位徒弟,都是向他认主的,这不但不是耻辱,还是荣耀,能成为九爪金龙的仆人,那可是相当了不起的,要知道紧抓金龙可是鸿蒙时期的至圣。初次之外,那修士就是宁愿死也不愿认人为主,当然总少不了那些苟且偷生之辈。

    此时得意的鬼角竟然想让苏阳任其为主,那对苏阳真是极大的讽刺,这更加堆加了苏阳心中的怒气。他恨不得把这鬼角碎尸万段,哪怕他最后的灵念也要打的粉碎,让其永世不得超生。

    当然,这也只是堆积在苏阳心中的怒火,苏阳此时根本没有实力能将这鬼角这服,明显噶昂才那一战,抛开兵器等其他客观原因,鬼角是占据上风的。苏阳此时实在不知道下一步自己该干些什么了,毕竟这次计划是在是怪自己太突然,好没有完全的打算,边贸贸然来激怒鬼角,到头来这烂摊子,只能他自己来收拾,别人根本没办法帮他,刚刚帮他的人已经都倒在地上了。

    鬼角拿起红枪用力向地上一阵,一股无形的脉流就冲向苏阳而来,苏阳腾空而起,本以为这便可避免将要到来的袭击,那只那股气流由地下而出,直抵苏阳。一个和苏阳完全一样的人突然出现挡在苏阳的胸前,这气流狠狠的撞向这人,这人倒飞而去,胸前是一个碗大的巨洞。

    这当然是苏阳在紧急时刻幻化出的分身,不过这个确实只是分身,不在是刚才那个带灵智的了,刚才那分身受损严重,只怕还在恢复之中。苏阳本来以为自己短时间内很难再召唤出分身,可是一查元婴才发现,到了合体期的他是能同时召唤两个分神的,他就把这个给忘了,在关键时刻他又想起来,这才躲过这次袭击。

    这胸前中了一击的分身不痛不痒,没有任何表情,他呆呆的立在苏阳的身边,胸前的伤口在一点点的愈合这,给自己的分身疗伤还不简单嘛,自己拿着鬼角那么多灵力,不用白不用。此时的鬼角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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