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氏手里拎着的布包,是她吃完烧鸡后,剩下的鸡骨头。
酒肆轩的烧鸡,单卖一只,最少都要三百文。
对于成本价,一只不到六十文的鸡,一般人,根本吃不起。
不过金氏可以,她可以每天和穆大德吃一只烧鸡。
另外,她还可以偷偷去外头酒楼,吃点好吃的,打打牙祭。
唯一的,就是害怕被老穆家的人知道。
这一次的烧鸡,穆大德也是千叮咛,万嘱咐,让金氏要将鸡骨头,处理好,不能被老穆家的其他人发现。
要是发现,他们两个,都要完!
金氏从后院出了自家宅子,朝着远处的街角走去。
找到一个偏僻的巷子,她将布包好的烧鸡骨头,连同布一起扔了出去。
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巷子!
等她走远了,一直在旁边窥探的林氏,才敢偷偷出来。
林氏学着金氏的样子,四下张望,确认没人跟着自己之后。
林氏进了巷子,她蹲下身子,小心翼翼的解开布包。
等她看到布包里的东西,林氏一下子就傻了眼。
“这不是鸡骨头吗?那个老娼妇,这是在做啥?偷吃?我就说,大房不可能没钱,原来是藏着掖着,自己吃好吃的,看我今天咋收拾你!”
林氏将被她解开的布包,重新包好,一不小心,手上沾染了鸡骨头的香味。
林氏的身子都酥了。
“这是啥鸡啊?咋这么香!”林氏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
“也不知道好不好吃!”
手上的烧鸡味,愈发的浓厚。
林氏口水掉了一地,她撅着屁股,又偷偷看了一下四周,周围没人。
她将碰到烧鸡骨头的手,放到嘴边,轻轻一舔。
嘴巴里,顿时溢满了烧鸡的香味。
对于一个许久没吃肉的人来说,一口肉味,都好比救命的仙丹。
林氏吃着手,吃上了瘾,她在鸡骨头里翻找了一阵。
最后竟然让她发现了金氏没吃完的鸡屁股。
几乎没犹豫,林氏从鸡骨头里,挑出鸡屁股,狼吞虎咽的往嘴里塞。
一个鸡屁股吃完,林氏还意犹未尽,可是鸡骨头里,再也没有,其他哪怕一小块鸡肉丁了!
“老娼妇,吃东西的本事倒是不小!”林氏愤愤的骂了一句。
包好鸡骨头,气势汹汹的朝着老穆家走去。
……
金氏吃饱喝足,就进了自己屋子。
她不绣花,也不做别的,除了逛街,见见穆大德的同僚,就剩下在屋子里描眉,换衣裳,各种对镜贴花黄。
三十多岁的年纪,在大宁朝,已经算不得年轻了。
一般情况下,三十多岁,都可以做奶了。
金氏开始思索,自己给两闺女找个啥样的人比较好。
必须得有钱有势,配得上他们老穆家大房才是。
其实金氏心底有了人选,县衙师爷的儿子,刚刚弱冠,又是秀才傍身,丹丹或是英英嫁一个过去。
以后亲上加亲不说,大德在县衙的路子也好走。
至于另外一个,金氏想着,一个闺女嫁给做官的了,另外一个,最好嫁给经商的。
城里一户姓魏的不错,家里开布庄的,每日的进项,都是旁人好几年的收入。
金氏现在是无比的庆幸,当初没因着闺女年纪渐渐大了,就让闺女嫁人。
若是那时候嫁了人,铁定是泥腿子。
现在可以嫁给有权有势,又有钱的,这辈子吃穿不愁!
金氏在这头,做着百日大梦。
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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