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六章 生了个白种人(第1/2页)  重回原始社会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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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大胡子跑了”林修坐在汉克的屋子里,正洋洋得意,却不想得到了这么个坏消息。

    此次夜袭无疑是非常成功的,不仅成功地消灭了汉克,而俘获他两百多士兵;老弱妇孺的数量也不少,估计在五六百人左右,营地内物资没统计,但绝对不会少到哪儿去。

    本来以为这次能连同大胡子一起给灭了,谁知他却带着自己的战士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主要还是林武粗心大意,或者说是林修没有刻意说明这点,所以才会让他有机可乘。

    点算了下营地内的尸体,大胡子大概也损失了两百左右的战士,不过最关键的是他现在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地盘,以后想灭他就难了。

    当然,也有人对这战果非常满意,那就是拉曼。

    现在他已经完全把林修当成了朋友,就差没有杀鸡烧黄纸结拜兄弟了,可他哪里知道,自己眼里的好人林修,下个目标就是他。

    不过林修没有急功近利,而是准备休养生息一段时间,毕竟收纳的遗民现在还没有完全归心,而且自己老婆林妻那里也快生了。

    留下了林武和五百士兵把守,并且命令他们迅速建造防御工事后,林修便踏上了返程的路。

    避开大胡子的营地,绕小路,经过两天时间,林修终于回到了林妻身边。

    亚瑟得知林修居然如此轻松征服了一个部落,眼中不免流露出羡慕和佩服的神色,并且要求,下次自己一定要上战场。

    外人看起来轻松,可林修却不是这么认为的,这场仗虽然大胜,可自己也损失了一百多士兵。其中起码有一半是被己方的投石车砸死,虽说是意外,但这种意外却是难以避免的。

    幸好收获比损失要大得多,否则真是得捶胸口。

    这还是偷袭呢,要是真在别人有准备的情况下强行攻城,损失得更大,变数更多,能不能打赢还很难说。

    不说别的,就看大胡子居然能在那种情况下杀出一条血路,便可证明他手下的战士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林武一时疏忽,也只不过是没有亲自去抓它,但那些士兵可都是拼了命在杀敌。

    让亚瑟指挥战斗搞笑,虽然他有野心,可却没有实现野心的能力。

    来回一个多星期,林妻的肚子是越来越大了,和林修前世在地球上看到那些即将临盆的孕妇差不多;马丁也说,孩子可能会随时出生。

    “你回来了。”只是简单的四个字,却包含了林妻无限的温柔。

    “嗯。”林修抱住林妻,给了她一个吻。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如果孩子出生,叫什么名字好呢

    在这方面,可没有任何能请教的人,林修也从来没有过孩子,所以一时竟然手足无措了。

    不过在孩子出生之前,林修还得搞定另外件事情,其实也是想了很久的,关于军服。军服是军队的识别标志之一,也是军威和军人仪表的象征。

    上次的战斗中,林修正是以分不清敌我为由,阻止了拉曼的行动,同时也是避免他的人进了汉克营地之后,会误杀己方士兵。

    而要想有军服,就必须得搞定布的问题。

    现在部落里大部分人都是穿着兽皮制的衣服,虽然做工还算不错,但就是怎么看也不顺眼,总好像是野蛮人,不是露胸就是露大腿。要是个女人这么露林修也就忍了,问题一群铁血战士还露得这么厉害,简直闪瞎眼。

    所以借着这次机会,林修还得顺便教授他们衣不遮体是很羞耻的事。

    织布是一门很高深的学问,作为一个男性,林修自然不懂这些。但是部落里却有个人懂,尽管他也是男的,而且还长得五大三粗,正儿八经的连长。

    这个汉子原本属于德克的部落,没有名字,现在已经姓赵了。他知道织布,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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