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一位乘警朝着青黑脸看了一眼,顿时就脸色大变!
只见他将众人拨开,上前摸了一把青黑脸的脖子,顿时便直接掏出了手枪,指着我大喝道:“我警告你,赶紧将那孩子放开!”
所有的人,包括我和珍珍在内,都愣住了。
几秒钟以后,便有人大声惊叫起来。
人群顿时散开,向车厢前后躲避。
躲开了以后,又伸着脖子观望。
另一位乘警则拿起对讲机呼叫支援。
这时候,我才意识到,那个青黑脸,竟然已经……死了!
毫无疑问,他是被我给撞死的,或者说,是被我的体重给“压死”的。
至少,先前我对他的“攻击”,必然是导致他死亡的直接原因!
其实,在乘警来了以后,即便是被人贩子们给反咬一口诬告着,我心底里也是放心的。
乘警肯定不是傻瓜,他们其实只是还没控制住场面而已。
而我面对警察天然胆怯的态度,也多少给他们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干扰,至少是在一定的程度上,坐实了我才是当众强抢小孩的犯罪嫌疑人的嫌疑。
但只要他们控制住了场面,想要将事实调查清楚,应该是十分简单的事情。
那样我作为一个“见义勇为”的好公民的身份,也就能回复了。
反正这是在火车上,人贩子们也跑不了。
可是……
可是万万没想到啊!
青黑脸居然在这时候……死瓜了?
他那身体,要不要再脆弱一点儿?
一瞬间,我便想到了很多很多。
比如说某人见义勇为追小偷,结果小偷在逃跑的时候犯了心脏病,死了,追小偷的人因此被判刑……
再比如说某人面对抢劫反抗,结果失手弄死了劫匪,然后他便因为“防卫过当”这样的理由,由抢劫受害者,变成了杀人的罪犯……
还有……还有很多很多……
这样的新闻,如今在网上可是太多了!
我必须看过不少啊!
想想我如今的处境吧!
我为了营救被拐带的小孩,见义勇为与人贩子做斗争,这没错。
可是我却失手给一个人贩子直接弄死了!
虽说现在有无数的人提起人贩子都是咬牙切齿,都希望他们直接被判死刑。
可是,死刑这刑罚,是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的法律来判的,在根本原则上,是不会因为所谓的“民意”而有所改变的。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人贩子就算是再罪大恶极,也是罪不至死的,就算是罪该致死,也不能由我来执行啊!
然后呢?
接下来我会怎样?
我也会被判刑么?
呵呵……
我也真是遇到了啊!
我抬头,看了珍珍一眼,发现她的脸都已经被吓白了,但却没躲开,而是倔着脸站在我的身边,面对着众人,像是在保护着我一般。
“天杀的啊!”
“我的老公啊!”
“我的弟弟啊!”
见青黑脸已经死了,女人贩子们都嚎了起来,看起来情深意切的,可嚎声却干巴巴的,带着显然的胆怯。
我冷笑了一下。
我知道他们是在怕什么。
本来,若是青黑脸没死的话,他们大可以想尽办法,胡闹着搅乱乘警的调查,然后待火车停车了,他们就能乘乱找机会逃跑,甚至还有可能将这孩子都给一起带走了。
但如今青黑脸却死了。
出了人命,事情的性质就已经完全变了。
凡是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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