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29章 遥向,伟大作者致敬(第1/2页)  龙园月事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黄大哥的话,让我想起一个人:金庸。

    据说,金庸出自浙江海宁查氏。其家为书香门第,世居海宁县袁花镇,乃是查升之孙查揆的后裔,出生于农历甲子年二月初六(公元1924年3月10日)。从其履历可见其一生,可谓平淡而忠贞:

    1929年,入读家乡海宁县袁花镇小学;

    1936年,入嘉兴一中读初中,离开家乡;

    1937年,日军入侵,因战事而随学校辗转余杭、临安、丽水等地,1938年于浙江省立联合高中初中部就读;

    1939年,就读初中三年级,与同学合编了《给投考初中者》(那是一本指导学生升初中的参考书,也是金庸出版的第一本书,收效不凡,此前还无同类型书籍在国内出版);

    1941年,因在壁报上写讽刺训导主任投降主义的文章《阿丽丝漫游记》,遭到开除,经校长介绍转学去了衢州,并于1942年自浙江省衢州中学毕业;

    1944年,考入重庆中央政治大学外交系,因对校内学生党员行为不满而向校方投诉,遭到劝退,后在中央图书馆挂职,得到阅读大量书籍的机会;

    1945年,抗战胜利后返乡,曾在杭州《东南日报》担任临时外勤记者;

    1946年,赴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插班修习国际法课程,并于1948年毕业;

    1946年,进入上海《大公报》任国际电讯翻译;

    1948年,调往《大公报》香港分社;

    1950年,离职赴北京到中共外交部求聘未果,重入《大公报》;

    1952年,调入《新晚报》编辑副刊,并写出《绝代佳人》、《兰花花》等电影剧本,期间与同事梁羽生相识为友,其后经总编辑安排写武侠小说于副刊连载,梁羽生编写《龙虎斗京华》,查良镛以金庸为笔名写《书剑恩仇录》,引起轰动,金梁一时齐名远扬;

    (1953年至1958年期间,曾以林欢作笔名为长城电影公司编写剧本,其中《绝代佳人》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金章奖,与程步高合导《有女怀春》及胡小峰合导《王老虎抢亲》,也曾以姚馥兰为笔名撰写电影评论,还为电影歌曲填词。)

    1956年,与同写武侠小说的梁羽生和百剑堂主在《新晚报》上开设专栏《三剑楼随笔》(其实就是3人合写随笔),给“新派武侠”起到指路明灯的作用,同年在《香港商报》全年连载《碧血剑》;

    1959年,合作于香港创办《明报》,同年连载《神雕侠侣》(后来推出包括《明报晚报》、《明报月刊》和《明报周刊》、及马来西亚《新明日报》系列报刊,还成立了明报出版社与明窗出版社);

    (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担任香港廉政公署市民咨询委员会召集人、法律改革委员会委员。)

    1973年,应台湾地方政府之邀前往台湾,并与蒋经国见面会谈;

    1981年,来到国内访问,在北京与邓小平会谈;

    1984年,来到国内访问,在北京与胡耀邦会谈;

    1985年,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宣告成立,其作为委员之一,任基本法政治体制起草小组的港方负责人兼经济体制起草小组成员;

    1988年,与查济民提出了“政制协调方案”(又称“双查方案”、主流方案);

    1989年,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咨委职务,结束从政生涯,同年在《明报》创办30周年庆祝茶会上宣布卸下社长职务,只担任集团董事长;

    1991年,注册成立“明报企业有限公司”,同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任董事长并签订三年服务合约,与于品海达成协议由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