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164章汉儒之法(第3/5页)  诡三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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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偏偏被恶人所用,打起拳来,虎虎生风六亲不认。抓着人打拳的,抓着男女打拳的,还有抓着猫狗打拳的,均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韦端笑容渐冷,种君之意,便废此律不成?

    种劼拱手说道:不至言废,乃十恶之罪,不在其中!

    十恶?韦端不由得喃喃重复了一声。

    一为谋反,二为谋大逆,三为谋叛,四为恶逆,五为不道,六为大不敬,七为不孝,八为不睦,九为不义,十为内乱。种劼记忆力不错,一口气念下来,便是心念通达,放下了好大一块石头。

    十恶之罪,是从先秦开始,一直到了隋朝才算是比较确定下来,记入了法典之中。秦汉之时,还并不全,到了隋唐之后,才算是齐全。所以汉代此时,种劼此举无疑是一个标志性的举动,让一些模糊的,不确定的律法,提前得到了规范。

    亲亲之情,某亦悯之。然若事以错就,更有十恶之举,请各位自度,若是可自担之,何苦连累家族?种劼缓缓的说道,俗人或是不知,骠骑乃天赐之明主也,故有忤逆之举,而后隐匿,便是错上加错!某既得骠骑托付,掌议律法,便求知分明,断善恶,倾力无负!亲亲之律,他罪可宥,十恶不赦!

    韦端看着种劼,心中忽然有几分的明悟。

    种劼所提出所谓的十恶,肯定不是种劼一个人自己所想出来的,种劼要是有这份本事,也不至于在种家老头子死后就默默无闻了许久!

    那么当下种劼所言的出处,不就是很明显了么……

    韦端不由得在心中叹息了一声,这名头,也只有让种劼得了。

    种君果然大才!此议中正平和,大有春秋决议之风!韦端摆出了一副笑脸,连连点头赞叹。如果是一般性的权柄争夺,韦端绝对不会这么轻易的赞同,但是现在整个局势并不只是在参律院中,而只在参律院之外,所以这个利弊应该如何权衡,自然也就很清楚了。

    种劼摆手说道:当不得此誉。某乃一介乡士,事中唯历卑品,学识亦不精深,资望自是浅薄,却得骠骑之厚,得授清贵之职,惶恐之余,自当兢兢,报效明主是也。

    韦端闻言后便微笑道:种君过谦了!先前之遗珠,非种君之才不显,乃未有如骠骑之明主洞察也,今抚尘而出,自然明照。十恶之论,便足见种君才器禀赋……

    众人连声附议,顿时参律院之内似乎一派祥和。

    亲亲相护之议,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习惯。毕竟关中这些人都相互之间或多或少都有关系,如果说真的有些人找到他们,要求他们提供庇护,若是不接受,就违背了道义,若是接受又恐受到牵连……

    韦端自己也唯恐出现这方面的问题,所以特意提出来,不管众人是反对还是同意,反正韦端都无所谓,只要能最终确定下来,便可以依此而行,无碍于自己的声名。

    现在种劼提出十恶之论,韦端在心情复杂之下,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既避免了自身的尴尬,又显得重视骠骑的利益。

    或者说是统治者的利益。

    种劼叹息道:追溯少时,或还存有几分才难施用的狂念,如今所得者,也唯有谨慎自守。方今畿内纷乱,十恶之议,进未足喜,退亦足悲,实不得此赞也。只不过身在此位,不敢自负薄能,还请各位贤才共议才是!

    听闻种劼如此说,韦端不仅有些意外。

    韦端一直表示说这是种劼的功劳,自然也有些居心不良。

    一则无非是祸水东引,既然是种劼提出来的,那么恶人自然是种劼来做,若是有人因此怨恨不能得到庇护,那么就是种劼的过错。

    另外一个方面则是确实如种劼所言,种劼他个人的资望确实不高,所以即便是得到了这个十恶之名,也不见得其名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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