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26章 解决事情一箩筐(第1/3页)  重返1982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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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的这个提法让张本民感到莫名其妙不过也不能表现出大惊小怪毕竟人家是专业的做什么自有其用意。
    昌婉婷也不得其解但碍于话题的难以启齿也只能是闭口不语。
    一天后律师见到了钟崇翔的女儿随之主动联系张本民见面说他从当事人处了解到事发之初的接处警材料被动过手脚原始的被调换了问能不能找得到。
    这事有难度既然原始材料被调换那么被销毁的可能性就很大留着不是自己给自己埋雷么?不过也有一种可能就是主使换材料的人没直接动手而被委托的经手人防止东窗事发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而私自留了下来。
    张本民直接锁定了于飞启。
    当初接处警的是陇海派出所主使换材料的应该是所长但所长解决问题一般不自己动手而是安排给得力的助手。从上次在成道安保公司院内那次接触后张本民看得出来于飞启是受用于所长的所以从他下手直接有效。
    于是张本民对律师道:“原始材料的事我尽最大可能只要还存在应该没什么问题。”
    “调换材料罪责不小主使人方便自己动手的话估计会销毁原材料但是如果找人经手就不一定了。”律师的想法跟张本民的一样。
    这让张本民信心大增“既然这样那成功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这年头没有傻子尤其是做不法勾当的那群人谁不想留个后手?”律师道“我接过好几个案子都有这种情况。”
    “嗯你这一分析挺鼓劲的。”张本民点点头道:“对了上次你问当事人经期的事有什么奥妙之处?”
    “既有的判决书上说当事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伤害但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据此可以提出反对意见当事人在被侵犯时过度紧张根本意识不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而且也不是有意识要揪断施暴者的命根子。”律师颇为自信地道“那是在慌乱中无意识地抢夺施暴工具行为绝非主观恶意。”
    “那对方律师可能会问当事人发现施暴者受伤后为什么不采取起码的救护措施?”
    “受伤?”律师道“当事人不知道施暴者受伤啊因为天黑、恐惧哪能注意到施暴者受伤?自己的安危还没法保证呢。”
    “那当事人在离开现场后应该发现自已手上或身上有血迹的。”
    “嗌这就是我问当事人经期的缘由。”律师道“当事人可以说是自己身上的血嘛。至于施暴者身上有没有沾染上那就不好讲了所以对方也不能说因为施暴者身上没检测出当事人的血迹而否认。”
    “妙!”张本民笑问“见红的日期符合么?”
    “差不多前后一两天也正常。”律师道“另外据当事人的父亲说他了解到接处警的原始卷宗上好像有施暴者服用过药品的记录。如果是那就太好了因为施暴者服药导致兴奋过度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采取各种自救措施也是导致自己身亡的重要原因。”
    “还有这事儿!”张本民兴奋地道“那我马上就行动!”
    张本民当即前往陇海派出所不过没有进去而是在门口守候在于飞启出来时喊住了他请他上车聊一聊。
    于飞启犹豫了下没有拒绝上了车后道:“上次在成道公司的事不是完了么还找我干什么?”
    “有别的事。”张本民直言道“你们所长让你调换过接处警材料吧。”
    “你都说些什么呢。”于飞启自然不会承认。
    张本民继续道:“你们所长是不是好人我不能妄下定论但这样下去肯定不是好事毕竟成道公司罩不了你们一辈子。”
    “什么意思啊你这是?”
    “我的意思是跟我合作可以包你一到两年内扶正当上正所长。”
    职位从副所到正所吸引力不小于飞启还真有点动心但是他不觉得张本民靠谱所以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不要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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