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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地主家也没余粮
方汉民扭头看了一眼剩下那些坚持够三小时的士兵,对他们微微摇摇头道:“你们相比刚才那些弟兄来说,意志力稍差一些!但是也基本上凑合着能用!现在我可以给你们一个机会,让你们也成为狙击手,但是暂时只能是副射手!接下来如果你们通不过许大眼的训练的话,对不起,你们还只能回去当突击兵!”
这些家伙一听,也都高兴了起来,纷纷赶紧对方汉民称谢,跑去找许明远和郑老实报到。
现在许明远和郑老实都已经被方汉民调教出来了,成为了合格的狙击手,他们学会了大量狙击手需要掌握的技能,比如如何伪装,如何选择潜伏狙击地点,如何判断风向风力,如何根据湿度温度的变化,调整瞄准等等。
接下来就需要他们,把这些技能,传授给这些选出来的正副狙击手,未来这些人便会编入到分队之中,成为分队里的狙击小组。
因为他们未来执行的毒牙行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方汉民还需要一些炮兵,不过他需要的只是会操作迫击炮的炮手,说的更明白一些,就是需要他们会操作美国提供的260毫米口径迫击炮。
这种炮手倒是不难选择,只需要让他们操作迫击炮,打一些训练弹,看一下成绩就可以了。
另外他还选了一些身子板十分壮实,力气比较大的士兵,未来充当携带火焰喷射器的喷火兵或者是弹药手,这些人必须身强力壮,才能携带比普通士兵更多的弹药或者沉重的喷火器,否则的话,便会影响整体行动。
经过这一场为期数日的筛选工作之后,方汉民终于招齐了他的部下,他的这个特务连,总共拥有兵力一百八十余人,加上美国联络官在内,军部直属特务连的总兵力超过了一百九十人的规模。
这样的兵力,在这个时代的之中,算是一个加强步兵连的兵力,堪称兵强马壮了。
按照方汉民和齐学启的计划,这支特务连下设一个连部,其中包括一个通讯班,负责携带操作那部埃夫勒送给方汉民的远程电台,并且携带一台备用电台。
特务连下设三个作战排,每个排编制五十多人,装备两门六零迫击炮,携弹六十发,火焰喷射器一具,巴祖卡一具,中程电台一部,短程电台四部,下面又可分成两个作战组,每个作战组装备bar勃朗宁自动步枪六支,加兰德步枪六支,卡宾枪六支,汤姆逊冲锋枪四到六支,火力十分强悍。
方汉民之所以这样配置手下们使用的武器是有原因的,后世有些资料记载,说驻印军某些部队,在反攻缅甸的时候,为了增强火力,给每个士兵装备一支汤姆逊冲锋枪,让他们在丛林中作战。
但是对于方汉民来说,他认为这样的记载,根本就是一派胡言,肯定是以讹传讹,虽然表面上来看,这样给每个士兵都装备一支汤姆逊冲锋枪,似乎火力很猛,但是实际上这么做是非常不科学的。
因为汤姆逊冲锋枪的特性,使得这样配置武器,会产生出致命的缺陷,别说史迪威没给驻印军配备这么多汤姆逊冲锋枪,就算是给驻印军弄来这么多汤姆逊冲锋枪,像孙立人、廖耀湘这样的职业军人,也绝不会干出这样没脑子的事情。
先从成本上来说这种冲锋枪,汤姆逊冲锋枪因为设计年代比较早,技术条件的限制下,很多零件都是用整块钢铁或者黄铜车削而成,所以虽然坚固可靠,可是带来的负面影响则是制造成本极高。
比如方汉民以前用的那种1928型汤姆逊冲锋枪,制造成本几乎高达二百美元一支,作为战场上在第一线战斗的士兵使用的武器,这玩意儿是一种大量的消耗品,二百美元一支的生产成本,实在是太贵了!
就算是美国佬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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