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诸侯再分封给自己的卿,卿再分封给大夫,大夫再分给士,士是最低级贵族,也有自己的采邑领民,于是再把地分给最底层的百姓,同时用奴隶耕种公田。
这些田分封出去,名义上依然是周天子的,还是可以收回的。
秦以后,经历的各朝,土地制度总的来说,其实还是公有制度,没有真正私有过。南北朝以来的均田制,授田主要是口分田,死了要归还,永业田主要是桑田。
而到了如今,朝廷搞不抑兼并,其实就是在走土地私有化的路线了。
连中原都不抑兼并,搞私有制,吕宋怎么还能开倒车呢?
所以这些日子,秦琅一直在忙的都是这些制度政策性的东西。
“不立田制,不抑兼并,这是朝廷国策,吕宋当然也不能例外。”
旧金山牙城都督府内,秦琅召开了会议,再一次重申这条基本政策。秦琅的计划还是相对简单的,现在吕宋所有的土地都是私有,一切都属于领主秦琅。
是私属秦琅而不是属于吕宋都督府。
秦琅有权出售吕宋的一切土地矿山等资产,当然因为吕宋是海外领都督府,故此都督府也就是秦琅的代理机构了。
“那授田法呢,还要实行吗?”
之前为了招揽移民,所以定下了很优厚的移民定居法,其中就有授田法。来了就能分田授地,按人头给,反正条件优厚,所授之田还都定为永业田,也就是私田,不用将来死后交还什么的。
“为了统一政策,改为卖断。凡在吕宋没有土地的人,来吕宋落户,便可享受购地优惠政策,凡年满十五岁不满五十岁之男丁,一人可购地八十亩,妇人购地四十亩。按最优惠价格售地,每亩只需一贯钱,且可以办理分期还购地款协议。”
之前是来了就分田授地,现在秦琅觉得既然要搞私有化,那就私到底,也不分了,而是卖。价格还定的非常便宜,一亩地一贯钱,价格确实不贵。但如果一般百姓买个一二百亩估计也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来,怎么办?
可以贷款,还是免息,分期还,最高十年免息,也可以办二十年或三十年的低息分期。
你先把地买了去种,有了收益后每年还点本息,慢慢还。比如一个单身光棍男买了八十亩地,地价八十贯,然后二十年分期还,一年按夏秋两期,就是四十期,一期只需还四贯钱。
八十亩地一季收成怎么也得有百来石粮食,毛收有十来贯钱。
甚至还可以卖更便宜,一亩卖个八百钱甚至是五百钱都行,这些低价出售的土地呢,做些限制就行,限期其得在十年或二十年后才能出售等。
总的就是低价出售田地取代授田,继续吸引移民前来。
而对于地主买卖田地,不做过多限制,但是,田宅买卖都须要缴获契税,随便你买,只要你有钱,只要你不买那些低价卖给新移民的限制流通田,那随你,但每一次交易,都必须通过官府订立正式契约,以及交纳契税。
契税向买方征收,税率百分之十。
这个税不算低,除了田地,住宅和商铺也要征收交易契税。
有这个契税在,秦琅并不在意土地的兼并流转,每流转一次,就能收一次税,按交易额的十分之一征收,收十次就等于又卖了一次地。
同时,现在可没有什么贵族士大夫免税这种好事了,基本的两税,那都是以田地和财产为征收标准的,按亩征地税,甚至人丁税也摊入了田亩中,还有原来的瑶役,如今也都折钱代役,同样摊入田亩。
所以根本不用怕土地兼并流转,地都集中在地主的手里也没事。
后来的宋代就是这样干的,所以宋代土地兼并虽然严重,但恰是历朝中农民起义最少的朝代。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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