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三章 全是戏(第1/2页)  先撩为敬:国民男神,请自重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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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后的春日锦城将诗词里的美丽挥洒得淋漓尽致。 古典与现代融合,日光和暖,繁花似锦。 大片的日光透过病房的落地窗玻璃投射在地板上,辛晓月来到顶楼,端坐在沙发上,听着江老爷子讲当年的事。 “我跟你说,旁人听我讲的最多的,是我年轻时在抗战部队里的所见所闻,以及后来驰骋商场挥斥方遒的岁月。我呀,极少跟人讲起,我与我夫人的事。”江老爷子看着窗外的日光,眸光幽远,思绪飘飞。 一刻钟前,辛晓月联络江老爷子,说马上来看他。 老爷子立马命令张伯联系许康,询问老九在干嘛 许康彬彬有礼地回答说宁远集团和锦绣文化要携手合作,两方高层都在锦绣坊店的会议室开会。 “会议什么时候结束”张伯着急地问。 “这恐怕不清楚。双方都是跨国大集团,要合作协商利益点,这个会很难说开到几点。”许康语气里充满歉意。 张伯回来如实报告,老爷子生气地摔了一个手机。 然后,他来回踱步,说“我尽量拖住辛晓月,你待会儿,隔十五分钟就联络一次。” 张伯目瞪口呆,然后在老爷子的瞪眼下,退出门去。 辛晓月来了,老爷子哼哼唧唧说年纪大了,连个陪说话聊天的都没有。 “怎么会呢”辛晓月惊讶地说。 “晓月,你陪我聊聊天吧。我这把年纪了,想出门散个步,他们都如临大敌的,真是无聊,尤其关在这里。”老爷子说着,要表现出对自由无比渴望的样子。 辛晓月便点头,乖巧地坐在沙发上。 辛老爷子想着该讲点什么呢 窗外日光灿烂,像极了当年初见阿秀的那一天。所以,辛老爷子跟辛晓月说起了自己已故的夫人。 想到阿秀,老爷子的脸上泛起柔和温暖的微笑。 他讲他们初相遇 他说那时,新中国刚成立,到处都是一派百废待兴的景象,老领导问他这个出生成长都在抗战军队里的烈士遗孤日后何去何从。 他想换个环境,享受和平。所以,十来岁的他离开了军队,最终被分配到了锦城,去邮局当邮递员。 他每天骑着自行车,穿着制服,穿行在属于他的派送范围内的大街小巷。 叮铃铃的自行车铃铛声,响彻锦城的街头巷尾。那时的他没想过做什么大事,对人生也没什么规划,每天下班,就在住所附近跟人喝茶聊天。 “直到那一天,锦城也是这样的天气,也是这个季节。”老爷子缓缓地说,声音轻柔。 在灿烂的日光里,他骑着自行车去送邮件,在小巷的转角处,他第一次遇见了阿秀。 当时,阿秀正好十六岁,梳着两条乌黑的辫子,穿天蓝色的斜襟排扣上衣,黑色的长裙子,斜跨着军绿色书包,抱着几本外国译注的金融类的书安然地走在日光里。 本是擦肩而过,但他就是觉得周围都亮堂了许多。后来,书多了,他给那个场景取名翩若惊鸿。 从那惊鸿一瞥开始,他的人生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从女子胸口上的校徽,看出她是锦城第一女子中学的学生。 他四下打听 知道她叫卫灵秀,平素人们都叫她阿秀。她家里虽清贫,但祖上是书香门第。而且,阿秀不仅人长得好看,在学校里也是成绩最好的那个。 他生平第一次觉得害怕、自卑,觉得自己书太少,配不上阿秀。 于是,除了工作派送邮件之外,其余的时间,他都用来学习。而且他不仅自学,还一有机会就登门向心爱的阿秀求教。 阿秀觉得意外,从来登门的少年们,都是表达对她爱慕,哪里有来虚心求教的 有人虚心求教,阿秀也乐意教。 于是,两人认识的头两年,谈论的话题从来都是学习。 他一直想要多多学习,才能与阿秀并肩站在一起,才能配得上她。 所以,尽管爱慕,他却除了学习,从无别的举动。 阿秀也只谈学习,熟识起来后,还为他制定了学习计划,学习的书籍。 再后来,阿秀说没什么好教给他的了,便将他推荐给了自己的父亲。孜孜不倦的学习态度和踏实勤奋的求学劲儿彻底打动了她的父亲。 她的父亲卫景轩曾是留过洋的人,学的是金融专业,早年又随母亲孙氏住在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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