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捂住自己的嘴:“朱雀重一百二十六近,乃天外陨石所铸,一般人的臂力很难挥动。”
“宣哥,你也太帅了吧!”程家少爷快要流口水了,跟他套近乎,“你会武功吗?哇靠,我怎么觉得你是哪个隐世门派的传人啊。”
夙致端着杯奶茶,咬着吸管,翻了个白眼。这些狗腿子,他都看不下去了。
宣凤歌呵呵一笑,谦虚道:“会一点点。”
秦满芳说:“宣哥,你有三把剑,剑法是不是很好,能不能教教我们?”
宣凤歌想了想,点头:“有机会的话。”
秦满芳一拍手:“那可太有机会了,宣哥,到燕都后就住我家吧。”
夙致怒视他,这个秦满芳竟然跟他抢人!他拉了拉宣凤歌的袖子:“走啦走啦,别理这家伙!”
这三把剑看起来轻轻巧巧,却快三百斤了。快递打包完,一过称后,几个男生都忍不住回头看宣凤歌,秦满芳还特意瞅了瞅他的腰,感慨:“腰力真好……”
回程他们没选择包机,起飞还有段时间,他们中午去吃了顿火锅,秦满芳十分狗腿,一会儿给宣凤歌倒水,一会儿又给他递菜,一口一个宣哥叫得亲热,登机时更是殷勤地在他身边找存在感。
夙致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嘀咕道:“狗腿。”
宣凤歌好笑地捏了捏他的脸:“你……现在的朋友都很好啊。”
夙致深深叹了口气,故作深沉:“就是蠢。”秦满芳的确很好,他们从幼儿园的时候就认识了,虽然这人整日嬉皮笑脸,没个正行,但是关键时候,秦满芳总是护着他的,也给他挡下了不少的麻烦。
宣凤歌目光微闪,他倒不觉得秦满芳蠢,这个人不但不傻,而且绝顶的聪明。
他往前扫了一眼,果然秦满芳正探头探脑地往后看,一对上他视线,立刻露出个笑脸。
……
落地燕都时快九点了,这么多天爬山下河,都有些疲倦,众人没有多说什么,很快就各自散去。
夙致手机摔坏了,登机前借了秦满芳的给家里司机打了个电话,可这会儿还没看到自家的车。他又借手机确认了一下,司机在路上了,大约还有二十分钟到机场。夙致让秦满芳他们先走,一一道别后,就带着宣凤歌进了旁边的一家冷饮店。
他摘下鸭舌帽,摸了摸钱包,里面还有点零钱,问宣凤歌:“你渴吗?要喝什么?”
宣凤歌摇摇头:“我不用。”
夙致是深度奶茶爱好者,点了杯奶盖后回到座位上,单手撑脸,无聊的问:“对了,你今后打算干什么呀?还回桃源镇吗?”
夙致其实不太乐意他回去的,巴不得宣凤歌就此留在燕都,可是宣凤歌毕竟不是普通人,他有些忐忑。
宣凤歌失笑:“我不是说过,你去哪儿,我就跟你到哪儿吗?你若回巴山,我就回巴山。”
夙致脸有点发热:“可是……再过一个月我就要回学校上课了。”如果把宣凤歌一个人留在家里,好像不太好吧。
宣凤歌唔了一声:“这样啊……那就有些麻烦了,我总不能跟着你去上课吧?”
夙致垮下脸,失望道:“是呀。”
宣凤歌伸手摸摸他的头:“车到山前必有路,笑一笑。”
夙致摇摇脑袋,拉长了声音:“你不要碰我的头发——”
宣凤歌噗嗤一笑,反而用力揉了揉他柔软的发丝:“没关系,不管怎样,致儿都很可爱。”
可爱这个词是他跟秦满芳现学的。
夙致猫似的眸子斜了他一眼,眼刀不重不痒,像猫爪般,在宣凤歌心里挠了一下,酥酥麻麻的。
他的这位挚友,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长相都有些妖孽。
宣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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