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7章 变化(第1/3页)  重生之迷瞳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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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去的是一家刚开了才一个月不到叫做黄记明炉烧鹅店,把车停到路边。两人推开车门下了车,阵阵烧卤香味已扑鼻而来,引得人口水犯滥。踏入店内,白御风看到长长一条队伍有些傻眼,“这家店的东西有这么好吃吗?居然排出了一条长龙,而且这么大的店竟然都坐满人了。”

    不错,这家店面相对于普通的早餐店来说已经够大,里面足有三百平米,三四十张四人座长方形的桌子,没有一张桌子是空着的,全部坐满了人。店内的墙身上铺了洁白的瓷砖,瓷砖上印有烧鹅,叉烧的烧制流程图,那烧得金黄流油的整只烧鹅和一条条颜色均匀肥瘦相间的焦红滴汁的叉烧,看着就让人食欲大涨。地上铺了黄色的防滑砖,整个店面看起来干净整洁。人来人往的小店兴旺极了。

    “你尝过就知道了。这样,你先去占位置,我去买。”林克雷很显然不是第一次来吃,交代一声,径直到队伍后面排去了。他刚站好,后面马上就又跟了两三个人。

    白御风咋舌,于是在人潮涌涌的店里穿梭,找寻空位。

    不一会,他看到有一对情侣吃完了站起,他忙走了过去,等那两人一走,他就在座位上坐了下来。

    早餐店内人流非常快,多数是吃了早餐赶着去上班的人,所以吃得也快,吃完就马上走,然后就马上有人坐了上去,也有人等不及找位置直接打包走人的。

    林克雷买了粉出来,四处张望了一下,就看到白御风坐在靠近门口的位置向他挥手,他一笑捧着大大的托盘径直走了过去,白御风站起身来,帮着把托盘上的四碗粉一碗一碗放到桌子上,又把一碟叉烧一碟烧鹅拿下来摆好。

    林克雷去把托盘归还了回来坐下,“来,都试试,这家店最出名的就是烧鹅和叉烧了。听说每天烧鹅得烧几百只,叉烧上千斤,这两样我每样都要了20块钱。”

    一个人两碗粉,这个食量对于每天早早起来锻炼的两人来说,其实并不多,白御风抽出筷子递给他一双,自己用另一双筷子往一碗粉里夹了几块烧鹅,又加入几块叉烧,把粉上下搅动几下,这才开吃。

    不得不说,这家店有这么多人捧场是有理由的。那烧鹅一口咬下去,皮脆肉多汁,烧得恰到好处,味道也刚刚好,香浓味正,微眯了眼白御风享受地吃下烧鹅,又尝了块叉烧,那叉烧肥瘦相间,肥的不腻瘦的不韧,香软鲜美,味道与烧鹅是各有风味,难怪来店内吃粉的人,吃烧鹅的人和吃叉烧的人差不多各占一半。

    “怎么样?还行吧?”林克雷瞧着他享受的样子邀功地问。

    白御风大口吃着粉没空回答,只把大拇指朝他竖起,表示非常满意。林克雷开心地笑了,也低下头专心用餐。,吃着美味的早餐,即使四周嘈杂,仍不妨碍他们的好食欲。

    两人吃东西都快,加上早上起得早,锻炼了两个多小时又都出了一身大汗,早就饿得不行,因此不到十分钟已把两碗粉加烧鹅叉烧吃了个精光,连汤水都不剩,放下碗筷,白御风满足地喟叹一声:“真是好味道,即使排长龙,这队也排得值了。”

    林克雷喜欢看他那吃饱了慵懒的样子,侧过了头对他笑了笑,刚想说话,眼角余光瞧见一个东西往白御风的头上飞来,“小心!”他快速拉着白御风的胳膊往自己这边用力一扯。

    白御风其实也已察觉到不对,有东西正快速向他左侧袭来,他立即把身体右侧往林克雷的方向倾斜,哪知刚斜过去就被林克雷大力一扯,原本就倾向林克雷的他,便嘭地与林克雷撞在了一起,林克雷的嘴正好贴在了他的嘴角,而且还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伸舌头舔了舔,那一下刺激得白御风倏地把眼睛瞪得溜圆,直直地瞪着林克雷,林克雷同样瞪大了眼与他对视,面上亦是惊讶之极。

    “咚“一碗汤粉滑过桌面,从边沿处啪地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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