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章 第十一章(第1/2页)  想庭芳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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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天,芳芳在院子里喂兔子,一回头就看见霆霆坐在板凳上背靠着门框,闭着眼睛,微风轻拂墨发,整个人舒适又惬意。

    “你怎么出来了?”就在前两天,芳芳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用板凳和一条腿进行移动,几次确认这样做确实不是在勉强自己后,也就放任自由了。患者本人都不紧张,她紧张个啥。

    “出来透透气。”霆霆姿势不变,习惯性想睁眼,睫毛微动了几下后又平静下来。

    “院子里的空气怎么样”芳芳将兔子搂进怀里,开始顺毛。

    “不如屋内好闻,胜在多。”院子里养了鸡鸭兔什么的,怎么可能好闻。

    “哈哈哈哈哈哈哈是这么个理儿!”芳芳第一次听到这么个说法,这个人实在有趣极了。一开始吧,他板着脸地说着儒酸话,后来面无表情说着客套话,像现在就是一本正经地开玩笑。

    这样会开玩笑的霆霆,挺好的。

    “阿白给你抱,帮它顺顺毛,它很乖的不咬人。”芳芳将手中的大白兔交给他。“我再去给阿白弄点吃的。”

    霆霆本以为阿白是个猫儿,还想着要是猫儿跑走了一会儿该怎么抓回来,没想到小东西窝在他腿上一动也不动,待他的手摸到长长的耳朵才发现,原来阿白是个兔子。

    抚摸着阿白光滑的兔子毛,后来就变成了捏捏耳朵捏捏脚,阿白也没有要逃走的迹象。于是霆霆的手从阿白的下巴开始细细揣摩,到三瓣嘴、胡须、兔眼、睫毛、耳朵……

    一个月以来,他第一次摸到活的东西,也是有记忆以来第一次像是要把兔子的毛发都数清般摸得那样仔细。曾经看到过的,看到的同时触摸到的,和现在单纯触摸到的“兔子“在他的大脑中交汇融合。

    他不曾发现过原来兔子是有睫毛的,而且很长,从前到他手上的兔子很快就熟了。

    上一回摸猫儿狗儿这些小东西是在什么时候呢似乎还是在学堂里,有同窗喜欢逗猫遛鸟,他的父亲经商远归,带回来一只漂亮的绿眼睛长毛猫儿。他也好奇的摸了一把,只是回家与父亲说起时,被狠狠训斥了。霆霆记住了逗猫遛鸟是纨绔子弟干的事儿,并打消了养猫的念头。

    待霆霆的手摸到阿白的尾巴时,阿白终于有所察觉,挪了挪脚爪的位置,轻踩两下他的大腿,后腿使劲一登……四腿悬空地把脖子后面的毛发送进了他的手心。

    霆霆那么多兔子肉也不是白吃的,捉拿一只试图逃跑的兔子可再简单不过了。

    他也不再嗟磨阿白了,只是禁锢着它,要是跑了可不好向小丫头交代。

    芳芳回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和谐友爱的画面 。

    女孩儿的脚步永远是轻盈的,不管走得多快多慢,而且这也是霆霆最近听的最多最熟悉的。女孩儿还拿了什么植株在手里,叶子因为走动相互摩擦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芳芳看见霆霆的嘴角微翘,就知道他又听出她回来了。在刚发现霆霆能老远就听到人走近,还能准确辨别出方位时,她还很惊奇地试了一遍又一遍。现在芳芳对这个游戏十分热衷,并坚信总有一天能让他听不出来。

    刚停下脚步准备开口,芳芳突然想到了什么。“霆霆。”

    “嗯”

    “你猜……我带回来了什么草。”

    “……”

    饶是黄霆霆这个年轻的高手,凭叶子的摩擦声也听不出来是个什么草啊!

    实际上芳芳也不知道,她手里拿着的草还是以前领着兔子出去吃草时,发现是兔子最爱吃的。叶子很大很嫩,轻轻一折就能沾一手汁水,爹爹曾经告诉过她,可是她不记得了,她一般管这个叫兔儿草,因为是给阿白吃的。李鹤听到芳芳这样的叫法也没有要去纠正的意思,反而随着闺女,也叫兔儿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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