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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依琳受伤确实算无妄之灾。

    说起来就是甲某与乙某为合伙人,甲某出资,乙某以手艺入股,口头协定按五五分成。头一年走的很顺,后来,生意日渐红火,到第二年分成时甲某提出了两个方案,第一种分成按七三开;第二种则是还按五五分成,但是生意解散。生意解散乙某没什么意见,问题是他了解到甲某私下已另起炉灶,做的是一样的生意。他认为甲某私学了他的手艺,这叫过河拆桥。便要求甲某不得做同样的生意,不然要支付给乙某技术使用费,甲某不同意,协商不成后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经审理后,法院判决驳回乙某诉求,认定甲某经营合法,享有自主经营权。

    乙某不知在哪里听说丁法官收取了甲某的好处才故意这么判的。他先是采取匿名方式举报,后又采取尾随跟踪的方式想抓到丁法官与甲某私下有接触的证据,均告失败。甚至被丁法官义正言辞的警告,告诉他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最终乙某以提出上诉为由进到办公区,对当时正跟张依琳作日常沟通的丁法官突然施展了暴力,混乱间张依琳被乙某推挤到撞了墙。

    之后乙某很快就被制服,但这件事还是造成了法院内部人员的恐慌,先是召开了一系列自检自查会议,又严格了人员进出手续,规定了特定办公区域,加强了对该区域的防卫工作。

    等张依琳回去上班后,受到了上级领导的慰问,以及丁法官的歉意和感谢,然后收到了工作调度通知,大意是考虑到她工作突出,业务精进,特外派参加为期一个月的下乡普法工作。

    丁法官的解释是院里希望安排她散散心,正好她在备考,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好好复习,实属安抚之意。

    案件审理过程中,类似的不服的情况也是常有的事,但过激到这种程度的还算是少有。张依琳全程参与了审理,也能理解领导关于各方影响的考量。她接受了此次工作调剂,还跟丁法官调皮道:“丁姐,回头要是看到好吃的了,给你快递啊!”

    丁法官对这起事件也是很无奈,只能说普法工作任重道远,他们能做的就是对得起身上的法袍,尽可能在法律范围内维护公平和正义。

    而对于自己此次工作的调整,张依琳并没有专门告诉陈东旭。一是事发突然,二是她并不觉得这是件值得向他特意交待的事。如果说一定要告诉他的话,可以再找机会,不然,倒显得他在自己心里有多重要似的。

    那么傻小子是怎么知道的呢?在张依琳出发后的当天晚上他打电话找她时,她在电话里大概说了下工作需要外出一个月。

    小弟弟当然很失落啦,却也没办法,只好嘱咐她注意身体,毕竟刚刚才受过伤。

    之后的几天他都是自己学习,偶尔跟她发几条关心的信息。而张依琳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每次都回的不及时,并且很敷衍的感觉。

    有一天陈东旭在家里边吃饭边看本地新闻时,突然被播报本地普法工作的新闻给吸引了。那些哪儿的领导出席,哪儿的民众热烈欢迎,他根本不关心,包括镜头里出现了穿着青黑色套装的张姐姐他都只是看了一眼,真正让他介意的是坐在某女旁边的男的让他恨不得把新闻给暂停,好让他确认该名男的不是他所认为的那位。等他上网查找到本地新闻里的这条播报后,才真的确认了他的猜想。

    这还得了?

    越想越吃不下饭的他赶紧打了个电话过去,一接通,电话那头嘈杂一片,同时传来张依琳的声音:“喂?”

    他缓了缓说道:“是我,依琳姐。”

    “哦,什么事?”

    “那个,那个万哥是不是也在?他跟你一起出去的吗?”因为太过在意,他的话说的也有些紧张。

    “嗯,是啊!”张依琳并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只是奇怪他干嘛特别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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