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姆斯生前是一个恶棍。
不论是贩毒、嫖娼、倒卖军火还是拐卖妇女儿童,他都有做过。说真的,这对于他们那个年代,也就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人来说,这实在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谁让,他们是黑手党呢?
用一句话来形容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左右的黑手党,那么无法无天会是它最好的形容词。作为从二战时期就已经在美国立足的黑道帮派,二战之后的冷战时期绝对是黑手党的巅峰发展期。因为那个时候的美国政府一直忙着和前苏联政府掰腕子的缘故,从很大程度上,他们将自己国内的犯罪组织视若为了无物,甚至说已经黑暗到了公开否定它存在的地步。
这自然是给黑手党的发展提供了机会。而等到了六七十年代的时候,黑手党的存在已经是如同电影里所描述的那样,成为了一个谈之令人色变的恐怖存在。
各行各业,甚至包括好莱坞都有黑手党的影子。他们的利益集团大的难以想象。而也正是因为他们有着如此庞大的利益和好处,所以他们才能吸引那么多的人加入到其中去。
当然,已经初具规模的黑手党不可能说你想加入,我就让你加入。他们招募新人肯定是需要流程的,而这个流程也绝对不是坐下来喝杯酒,请客吃顿饭那么简单的事情。
事实上,真正的黑手党一直是一种非常保守的帮派组织。因为内部是以家族关系来维系彼此存在的,所以在这方面,他们向来向来谨慎,并且一贯地要施之以考验。而这个考验,除了杀人之外真的没有更合适的办法了。
黑手党。说得好听一点叫做江湖社团,说的难听一点就是犯罪组织。一个犯罪组织,所从事的都是违反的职业,你指望他们招募新人的时候会看你多有才学,多能造福人类吗?当然不可能。
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所需要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敢打敢杀,敢拿一条命去拼富贵的亡命徒。
威廉姆斯就是这样的一种人。出身在田纳西州乡下小镇的他因为犯了事而不得不跑到纽约这种大城市去谋生路。而从来都是浪荡轻浮的他想要踏踏实实地找份能安家立命的工作那肯定是不可能的。所以,加入黑手党这样的帮派组织,成为他们旗下的马仔,也就是他这样的人唯一的选择了。
既然他做出了这样的选择,那么杀人就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情。而这种事情一旦开了头,那么想要停下来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
武侠里总会有一句一入江湖,生不由己的说法。这其实就是他们这种人最真实的写照。
杀了人,人家的亲朋好友要报复回来,你总不能说自己是无辜的吧。所以该伸头一刀的时候就伸头一刀,别想着逃,逃是逃不掉的。就算是逃得了私仇,你也逃不掉王法。
威廉姆斯活着的时候也算是一号人物。黑手党五大家族甘比诺家族中的王牌打手,说出去那也是响当当的,能止小儿夜啼的一个角色。江湖传言,他杀人无算,最大的爱好就是套着一个黑头套,用一柄大铁锤在别人的脑袋上砸核桃。这个说法光是听着,都能让和他在一条道上混的人心惊胆战。
不过,就算是有着这样的赫赫威名,威廉姆斯最后的下场也依然不怎么好看。
他先是在一场火并中因为中枪而昏迷,然后当他醒来的时候就已经是发现自己是在有警察监控的医院里躺着了。那时候已经是七十年代,美国政府已经开始重视他们这些黑手党的存在。所以作为一个其中的要员,他自然是没有可能躲得了政府的审判。
一九七三年的一个夏天,他在纽约州的一个监狱里被执行了电刑,死在了那座电椅之上。而当他再度拥有自己意识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以一个崭新的形象,出现在了地狱之中。
酷虐魔,一种在生前爱以酷刑杀人的恶徒死后才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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