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扑进了深坑中。
而拿着手电筒的人回身一照,权简璃那张沾上了土渍的脸如同来自地狱的死神一般,让他瞳孔兀然张开,疯狂的开枪乱射。
砰!砰!砰!……
“啊!……”
枪响声夹杂着惨叫声,在这夜晚的乱葬岗中,越发渗人。
然后,一个身体轰然倒地,而权简璃高大的身影,依旧挺拔。
他将那人手中的枪踢进了方才藏身的废弃坟坑中,拿起被扔在一边的铁锹,一步步向着之前自己挖好的深坑走过去。
里面的人被摔得爱荤八素,还不等反应过来,砰!
被权简璃当头一拍,再次晕了过去。
而晕倒之前,手指反射性的扣动了扳机,砰!……
一声枪响,权简璃躲闪不及,子弹擦着他的手臂穿过,鲜红的血液,顿时将衣袖浸染。
可是还好,并没有打中要害,子弹也没有打进他的手臂中。
两个黑衣人,一个被他拍晕在坑中,另一个,则在与权简璃的扭打中打中了自己脚,昏死了过去。
权简璃的脸色阴沉到了极致,转身正欲离开,却忽然又停了下来。
紧皱着眉头,几乎将嘴唇咬破,还是翻身跳下深坑,将那截腿骨捡拾了出来,然后,用外套包了起来。
这才又将铁锹和手电筒带好,迅速向着车子方向走去。
穿过密林的时候,迅速而小心翼翼。
因为害怕还会有其他的人埋伏。
不过还好,一路平安回到了车上。
不敢停留,迅速发动车子,驶离了现场。
手臂上的伤口,还在不断的向外渗着鲜血,他也顾不得管,狠狠将油门踩到了底,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
他都不知道那两个人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因为在附近,根本就没有见过其他的车子。
脑子飞快的运转着,却只能想到,是那个疯子派来的杀手。
可能,根本就不想要他的命。
因为那个疯子说过,这是今天的高潮部分。
那个疯子一定是在某处看着这一切吧?
看着他与杀手们殊死搏斗,然后笑的心满意足……
转头,看一眼被他扔在副驾驶上的外套,眸光越发阴暗。
素来有严重洁癖的璃爷,竟然会用自己那限量版的外套去包一截肉体腐烂了的腿骨!
而且还带到了车上!
一想到这点,便忍不住一阵干呕。
可是,他终究还是没办法将腿骨扔在乱葬岗里不管不顾。
连他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可是,他就是这么做了。
甚至是毫不犹豫的这么做了。
就算是一截没有任何意义的腿骨,他也不想成为那个疯子用来侮辱他威胁他的工具……
车子穿过崎岖的山间小路,再次经过那个破败的村子,然后驶向了繁华的市里……
a市,港口医院。
林墨歌坐在病床前看着床上的人儿,依旧愁容不展。
已经这么久了,闫莎却一点苏醒的迹象都没有。
整日躺在床上,没有一丝知觉。
林墨歌只能一遍又一遍的跟她说着话,说着自己这些年来的遭遇,希望她能听到。
可是,时间越久,她的心,便越急。
林初白推门进来,看一眼脸色苍白的林墨歌,不由一阵心疼。
“初白,你来了?查到了什么么?”她紧张的问道。
林初白摇头,“警察局那边还是没有什么消息,看来只能等闫莎阿姨醒过来,看看她记不记得肇事者的模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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