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第一场仗(第2/4页)  三国之魏武元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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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禀报之后,就想要去突袭了,毕竟在他看来,自己率领八千虎狼之师,杀死五千并无准备的匈奴人简直轻而易举。

    “将军,我军有八千人马,敌人只有五千,而且毫无防备,趁夜直接袭击,定能得胜。末将既为先锋,自当先行突击。”宋宪当即说道。

    “宋校尉不忙,你的前锋营一路急行军,军力损耗过大,不如还是让我先行突击的好。”侯成随即道。

    吕布见高夜面有得色,不禁问道:“明曦,我见你面有得色,可是有了什么计较,不如说出来听听?”

    明曦拱手道:“其实我认为,趁夜突击,自然是好。不过现在已是日暮,如果趁夜袭击,休息的时间定然不足。宋校尉的前锋营,一路上都在最前方,急行军的时间比我们都要多一些,军力不整是一定的。其实我们都行军了整整一天,军士疲惫,即便是胜,也得不偿失。”

    吕布听完,眉头一紧。高夜说的没错,都是自己手下的兵,若是白白死了,总是不好。只见高夜继续道:“家师曾经说过,战斗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杀死敌人,保存自己。”

    这话可不是高夜自己胡诌出来的,在后世做为一个共产党员,如何能不学习毛主席的《论持久战》这样的神作,这句话便是毛主席在这一文中所提到的:“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个战争的目的,就是战争的本质,就是一切战争行动的根据,从技术行动起,到战略行动止,都是贯彻这个本质的。”这一句话,可以说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对战斗的描述与总结。

    因此,众人在听到了这句话后,都在点头,这一句话很好理解,也很直接,最重要的是它很正确。

    “因此,我等现在就去突袭,伤亡必大。既然匈奴人在营内庆祝,想来是根本就没想过,我等会追上来,因此他们觉得进入了草原,再无危险,抢劫也是大获丰收,自然要好好庆祝。哨探来报,匈奴人离我等不过二十里,我等应当就此歇息,只需暂时安营,不必扎寨,众军士吃些干粮就去休息,养精蓄锐。只等四更天时,我等袭之。想那匈奴人现在正在庆祝,待一会他们酒足饭饱,睡的定然沉。四更天时,我军正好体力充沛,战力复原,而匈奴人却在梦里,此时突袭,以逸袭疲,以有备袭无备,定能全胜。”

    高夜说完,吕布三人都是一脸的喜色,确实,高夜所言,快要天明之时去袭击是比一会儿就去好得多了。吕布更是频频点头,随即便笑道:“明曦言之甚是有理,诸位可还有异议?”

    “高校尉这一计确实不错,我这就传令,叫大伙好生歇息,准备夜袭。”宋宪说道。

    “嗯,你们都下去安排吧。匈奴人现在还未发现我们,自然,要让他们一直发现不了我们,叫各军士都注意一些,晚上也不要生火做饭,多吃些干粮对付一下就成,抓紧时间好好休息。”吕布说完,便让诸将去安排。

    高夜在自己的营里,一直都没有睡,反而在一直擦拭着自己的镏金镗和纵横剑,不因为别的,只是第一次上阵,太过于紧张,高夜选择用这样的方式,来缓解自己内心的紧张。

    忽的大帐中进来一人,正是高顺。“高校尉,该出发了。”

    “嗯,循之,我们走吧。”

    高夜说罢,戴上头盔,挂好佩剑,提起镏金镗,便和高顺一起走出了营帐。只见所有士兵都已列队完毕,正在帐外等候。不多时一个小校前来,通知高夜,吕布下令出击。

    高夜随即带着本部人马,随着大部队出发。一路行军,所有的马匹都是衔枚摘铃,所有人连一句话,一个喷嚏的声音都没有。只待到了匈奴营地附近,吕布一声令下,随即全军冲锋。

    高夜更是一马当先,随着吕布便杀入营中。营中匈奴人正在酣睡,哪里想得到会有汉军杀来。即便有那并未大醉的人,当他们意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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