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〇〇三章 足球之父程咬金(第2/3页)  金色绿茵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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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连马都骑不正,可他觉得马球很熟悉,为什么熟悉却说不上来。

    程知节没锤他,杨毅说:“不用马,咱们羽林卫可以用脚踢。”

    程知节又要锤他,杨毅抱着头说:“你先试试行不行,不好玩再捶我也不迟,反正我也跑不掉。”

    程知节觉得他无耻的样子很有自己年轻时的神韵。

    试试就试试,这玩意儿叫蹴鞠。

    杨毅把蹴鞠的风流眼改成了球门,球也变得比蹴鞠和马球都大一点,藤条编好外面蒙上水牛皮缝结实。

    还是用的马球场地,杨毅把每边20人分成三排,他给分别起名叫前锋、中场、后卫,门口站一个门官。杨毅本来把这个叫门将,程知节说:“将锤子将,将军才能叫将。”

    所以只好叫门官,门官是20个人里唯一能用手接球的人。

    杨毅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这个如此熟悉,而且无师自通,仔细想想他连蹴鞠都从来没踢过。

    程知节把这个叫‘新蹴鞠’。他是武将出身,天下大乱时开始跟着张须陀到处砍人脑袋,所以程知节说自己以前读过书,杨毅并不相信。

    杨毅说:“大将军,不管新旧,只要叫蹴鞠那就跟你没关系了。只有起个全新的名字,大唐人才能都知道是大将军你发明了这个新玩意儿。”

    程知节说:“哪个驴日以后再说你是笨蛋,老夫拿斧子劈他。”

    杨毅说既然拿脚踢,干脆就叫足球。程知节本来想说叫‘程球’,想了想觉得程的球整天被人踢,恐怕不是什么好事,也就没张嘴。于是,这个新玩意儿就叫了足球。

    杨毅对足球油然而生熟悉感,可他不会踢。上去撞不过别人也跑不过,好不容易逮住能抡一脚,结果球没踢上把布靴子倒是甩飞去了树杈上,人四仰八叉躺在地上还闪了腰。

    还是个笨蛋。人家其他羽林卫两天下来就踢得有模有样了。

    足球不需要马,也不需要高明的骑术,门槛降低了很多,但因为参与感更强,反而比马球更吸引人。

    京兆府以朱雀大街为界,西边是长安县,东边是万年县。长安县是羽林卫,万年县是金吾卫,金吾卫大将军是郧国公殷开山。

    老程都没马了,老殷能有啥,所以足球在羽林卫和金吾卫几乎同时火了起来,然后在整个长安城就火了。

    长安人爱玩,现在城里每天都有好几场足球比赛同时在踢,听说有商人和足球的发明人程知节在商量,要把足球在长安城正规化,搞成循环比赛,他们把这叫联赛。

    程知节觉得杨毅真他娘的是个人才,为了奖励他,就给他说了门媳妇。大将军做媒,自然是大户人家的女子。

    聚仙楼的确是长安西市最大的酒肆。

    萝姬是聚仙楼的胡女,金发碧眼高鼻深目,她说她在家乡是美女,但大唐人欣赏不来,都觉得她有点丑。萝姬说她的家乡在很远很远一个叫萝曼科诗山的地方,是被人买来再卖到大唐的。

    长安人都不知道萝曼科诗山在哪里,但他们都叫她萝姬,就是萝曼科诗山来的舞女的意思,反正她本来也没名字。

    长安人觉得萝姬长得丑,但都承认她的胡旋舞跳得好,而且是西市跳得最好的胡女。

    在聚仙楼里跳了十年胡旋舞之后,萝姬老了,跳不动了也变得更丑了。聚仙楼嫌留着她碍事,要把她卖给贩豆子的脚商当暖床。

    脚商们不挑食,而且为了行商方便十几个人习惯只带一个暖床女人。暖床的一晚上根本忙不过来,一般很快就被折腾死了。

    在骄傲的大唐,胡人很不值钱,还不如牲口。

    程知节喜欢马球、喜欢足球,也喜欢胡旋舞,还是个怜香惜玉的大将军。他看了好几年萝姬的胡旋,很可怜她,就说:“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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