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大气。
“这参不错,我收下了。”
刚才面对大佬们讨教无动于衷的洛羽,终于有些意动了,收下了宋北漠这份厚礼。
不是一千五百年,此参的生长年龄是一千八百年!
野山参是凡俗间,为数不多能够积蕴日月精华的植物之一,如此长的生长周期,对凡人都是能强身健体,延年益寿,落到洛羽手中,绝对是当前修行的一大助推力。
在喜获好东西的同时,洛羽也感受到了两双贪婪垂涎的眼睛。
洛羽抬头,冷眸扫了那对父子一眼。
夜辉微微凛然,此子的灵识,好生敏锐。
看到这颗千年野山参之后,说实话,夜辉心头也是懊悔不已。
早知宋家如此大气,方才他就该铤而走险,施法为众富豪寻回爱犬,拿下这件宝物。
老子尚且懊悔,儿子夜芒就更恼火了。
上次洛羽就从他手里劫走了那只灵气逼人的小雀,而今又得到了本该属于他的宝物。
夜芒恨不得现在冲上去,夺走洛羽的千年山参,他野心极大,志在妖王,此物对他的意义,令他甚至有些想杀人越货。
一段插曲后,今晚的赛犬会,照旧继续展开。
在宋家庄园草场上,一群辰海市的大人物,就像一群老顽童,吆喝着各自的爱犬,争相比试。
比试的项目很多,除了斗狗以外,各种花样都让这些大富豪想到了。
最终,一条刚开始闯了祸,被所有人瞧不起的大土狗,竟然在所有项目中,碾压那群名犬,令大佬们非常没面子。
“哇!我家大黄最厉害,赢了,耶!”
乔雨萌迫不及待的抢过主持人手里的金项圈,兴奋的一塌糊涂。
乔天博砸了砸嘴,看着脚下啥荣耀都没拿到的火红藏獒,很是没脾气。
他不由的再次深看了洛羽一眼,心里琢磨着,大黄本是一条土狗,却能力拔头筹,多半与这小子有关系。
想不到他乔家的女婿,别的本事没有,对于养宠物还真是独有一套啊!乔天博不知道该高兴,还是无奈。
今晚的赛犬会,除了大黄,还有一条狗表现也是十分抢眼。
那就是夜辉父子牵来的那条半大阿拉斯加。
如果不是大黄,金项圈铁定属于这条狗。
一条半大的阿拉斯加,运动能力和智商,竟然比许多成熟的名犬还厉害,这让所有爱狗的大佬眼馋不已。
而且大佬们都看出来了,父子两带这条狗来参比,应该是准备将它转手送人,于是在赛后,一个个眼神火热的徘徊在父子周围打转。
这种受重视、受追捧的感觉,虽然姗姗来迟,但还是让父子很自得。尤其是夜芒,不加掩饰的牵着那条狗在大伙面前卖弄。
但最终,出人意料,夜辉竟然将这条狗,主动送给了乔天博。
“夜辉兄,这怎么好意思啊。”乔天博受宠若惊,以乔家现在的窘境,还有上次的冲突,夜辉兄还愿意相赠好犬,实在令他有点感动。
“乔爷,上次冒昧到府上打扰,犬子一时鲁莽,给乔家添了不少麻烦,鄙人这些天都过意不去,一直想找机会,给乔爷赔个不是。”
夜辉不仅送出了好犬,而且更是非常言辞恳切的修复他们父子与乔家的关系,这令在场众多市内大佬暗暗称道。
有能之士,还可以如此谦卑,这种人,无论跟哪个大富之家来往,都会被奉为上宾。
“夜辉兄的胸襟,令我佩服……”乔天博也是这样想,正欲欣然收下这份厚礼,却有一只手伸过来,拦在了中间。
“羽儿,这是何意?”看到洛羽横叉一手,乔天博眼皮跳了跳,有种不好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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